【洪于婷】評論
戶籍法60條"<
【Ya-Chi Shiu】評論
第 六十 條 "初領"或"補領"國民身分證,應由本人親自為之。 "換領"國民身分證,由本人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
【civik620113】評論
第60條(初領或補領國民身分證)I 初領或補領國民身分證,應由本人親自為之。II 換領國民身分證,由本人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III戶長親自或委託戶內人口 辦理全戶或部分戶內人口之遷徙登記時, 須同時申請戶內人口之換領國民身分證,不受前項須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