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試申論教師權威的類型及其正用與誤用。(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33916
統計:A(477),B(22),C(28),D(8),E(0)

用户評論

貼貼樂 ( ̄︶ ̄)↗】評論

法院組織法 第48條 (最高法院之管轄事件)最高法院管轄事件如左:一、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第一審判決而上訴之刑事訴訟案件。二、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第二審判決而上訴之民事、刑事訴訟案件。三、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裁定而抗告之案件。四、非常上訴案件。五、其他法律規定之訴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