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價值問題的反省在教育過程的規劃上具有基礎性的意義,但是學者對於「事物有價值是因為我們欲求它們,或是因為它們本身有價值我們才欲求?」這個問題有不同的見解,遂又可分為價值主觀論和價值客觀論。試分別說明價值主觀論和價值客觀論的基本論點,並析論這兩種理論在教育上的意義。(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277
統計:A(465),B(5),C(14),D(106),E(0)

用户評論

貼貼樂 ( ̄︶ ̄)↗】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 第80條  (法官之地位)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貼貼樂 ( ̄︶ ̄)↗】評論

法院組織法 第58條 (檢察署)各級法院及分院各配置檢察署。

貼貼樂 ( ̄︶ ̄)↗】評論

法院組織法 第67條 (觀護人室)地方法院及分院檢察署設觀護人室,置觀護人、臨床心理師及佐理員。觀護人在二人以上者,置主任觀護人;在六人以上者,得分組辦事,組長由觀護人兼任,不另列等。觀護人,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第七十三條第一項附表所定第一類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之觀護人,其中二人得列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薦任第九職等或簡任第十職等;臨床心理師,列師(三)級;佐理員,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其中二分之一得列薦任第六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