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A 今年 19 歲,為甲之獨子。甲經營一貿易行頗有獲利,但前年大病一場,乃於去年將貿易行悉數交 A 經營、管理。A 接受業務後,即委託 B 製造價值數百萬元之金飾品以待銷售,但因產品滯銷,竟無法對 B 給付債務。另外,A 為撙節開銷,乃將屬貿易行之名貴汽車出賣於 C,C 旋即又將之賣於 D。甲因見貿易行虧損連連,乃收回對 A 釋出的貿易行經營權。問:
【題組】⑴本案甲就 A 對 B 所生債務不履行損害究否應予負責?(13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00538
統計:A(3015),B(121),C(146),D(6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黑格爾「正、反、合」辯證、國家的界說、黑格爾.師生─主奴關係
用户評論
【承叡】評論
黑格爾把辯證法看作是:一個概念由於它自己固有的矛盾雙方衝突的結果。馬克思和恩格斯採納了黑格爾的定義,並應用於他們對社會和經濟過程所作的解釋中。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511140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