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薇萱】評論
行政執行法 施行細則 第12 條執行人員於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及即時強制時,應由義務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在場;如無此等人在場時,得由鄰居或就近自治團體之職員在場。
【Mou Zzi】評論
有點在場見證的感覺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苗栗大埔拆拆樂~
【何雅文】評論
如無此等人在場時,得由鄰居或就近自治團體之職員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