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mine】評論
97年前是公開儀式及有效力,所以前者有效。
【盧妍蓁】評論
有關結婚之撤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養兄妹結婚之效力為得撤銷 (B)當事人於結婚時在精神錯亂中者,得於結婚後一年內向法院請求撤銷 (C)結婚經撤銷者,視為自始無效 (D)被詐欺而結婚者,得於發現詐欺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104年 - 104年三等考試_身心障礙人員考試_法制、財稅行政 民法#20814答案:D(A)983 無效(B)996當事人之一方,於結婚時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者,得於常態回復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C)998撤銷的效力不溯既往。自被撤銷後,向後失效。(D)997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結婚者,得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Muse】評論
97年前的婚姻 是公開儀式及有效力
【Mandy Tian】評論
「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包不包括狗血「失去記憶」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