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IN:)】評論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行政組織,除依本法第十條及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n 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工員額編制標準之規定外,依左列各款辦理。nn 一、國民小學行政組織:nn (一)十二班以下者設教導、總務二處及輔導室或輔導人員。教導n 處分設教務、訓導二組。nn (二)十三班至二十四班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或輔n 導人員。教務處分設教學、註冊二組;訓導處分設訓育、體n 育、衛生三組;總務處分設文書、事務二組。nn (三)二十五班以上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教務處n 分設教學、註冊、設...
【裔穎】評論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行政組織,除依本法第十條及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n 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工員額編制標準之規定外,依左列各款辦理。nn 一、國民小學行政組織:nn (一)十二班以下者設教導、總務二處及輔導室或輔導人員。教導n 處分設教務、訓導二組。nn (二)十三班至二十四班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或輔n 導人員。教務處分設教學、註冊二組;訓導處分設訓育、體n 育、衛生三組;總務處分設文書、事務二組。nn (三)二十五班以上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教務處n 分設教學、註冊、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