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76 要式處分如不具備法律所規定之要式者,則該處分為:
(A)可撤銷之行政處分
(B)無效之行政處分
(C)非要式之處分
(D)可轉換為不要式之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26316
統計:A(12),B(40),C(5),D(2),E(0)

用户評論

40131874 -106】評論

要式處分:必須依法律所要求的一定方式所做成 ex.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一項第二款,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孤燈人】評論

行政程序法111(無效之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