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我國乃法治國家,為使法律規範處於一個安定而穩固的狀態,我國建立「大法庭制度」,此制度對我國司法審理制度造成何種影響?
(A)大法庭制度乃是在原有民、刑事訴訟三級三審制度下,增加最終審法院
(B)裁判憲法審查制度也稱為大法庭制度,增加大法官直接審理案件之權力
(C)大法庭制度當事人可聲請開庭解釋爭議,乃實踐當事人進行主義的精神
(D)大法庭制度可以在原有行政訴訟三級二審制下,增加大法官審理的機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困難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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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https://lawplayer.tw/blog/p/grand-court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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