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依審計法規定及實務運作情形,中央各機關經管財物已達使用年限申請報廢時,在一定金額以上應報請何者查核,又該一定金額係由何者訂定?
(A)審計部;審計部
(B)行政院;行政院主計總處
(C)財政部;行政院
(D)審計部;行政院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2093
統計:A(10),B(0),C(0),D(6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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タケノコ】評論

審計法第57條各機關對於所經管之財物,依照規定使用年限,已達報廢程度時,必須報廢,其在一定金額以上者,應報審計機關查核;在一定金額以上不能利用之廢品,及已屆保管年限之會計憑證、簿籍、報表等,依照法令規定可予銷燬時,應徵得審計機關同意後為之。審計法施行細則第40條本法第五十七條所稱經管財物之使用年限,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所稱一定金額,應由行政院訂定並徵得審計部之同意,凡未達耐用年限之報廢案件,應敘明事實與理由,報經其主管機關核定轉送該管審計機關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