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當事人申請當地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應自事故發生之日起多久內為之?


(A)三個月


(B)六個月


(C)一年


(D)二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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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香香兒】評論

第十七條   道路交通事故得由當事人申請,或由處理機關移請,或 由司(軍)法機關囑託當地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 定。 前項當事人之申請,或處理機關之移請,應自事故發生 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

林沛淯】評論

大家都好棒喔~~~這法規我完全都沒印象有看過~~~

Edison Chen】評論

夭壽

Jiang Xiao Hu】評論

條文應該沒問題…

greenday】評論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