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所得稅法有關呆帳損失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營利事業提列備抵呆帳,以各種欠款債權餘額1%限度內提列為原則
(B)營利事業依法得列報實際發生呆帳之比率超過1%者,得以前3年度實際發生呆帳之比率平均數提列備抵呆帳
(C)應收帳款因債務人倒閉逃匿致不能收回者,得視為實際發生呆帳損失
(D)債權列入呆帳損失後收回者,收回數額應列為收回年度之收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tsaixuan0327

【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A) 備抵呆帳餘額,最高不得超過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餘額之百分之一;其為金融業者,應就其債權餘額按上述限度估列之。

【用戶】tsaixuan0327

【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A) 備抵呆帳餘額,最高不得超過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餘額之百分之一;其為金融業者,應就其債權餘額按上述限度估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