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6 強迫入學條例規定依其規定所處之罰鍰,逾期不繳者應如何處理?
(A)由鄉(鎮、市、區)公所繼續處罰至適齡國民入學為止
(B)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C)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規協助解決其困難
(D)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予以書面警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50239
統計:A(125),B(230),C(17),D(21),E(0)

用户評論

Lynn】評論

第 9 條

劉家均】評論

先書面警告------罰一百元---------移送法院。

今年必上】評論

經警告並限期入學、復學,仍不遵行者,由鄉(鎮、市、區)公所處一百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入學、復學;如未遵限入學、復學,得繼續處罰至入學、復學為止。第 10 條 (刪除)第 11 條 依本條例規定所處罰鍰,逾期不繳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