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qw38130813】評論
題目就出錯了
【windy10633】評論
沒出錯阿。各人看法。甲毆打父導致死亡,成立277傷害致死罪及加重事由280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丙 丁 ,依28條屬共同正犯。依31條第2項規定因身分或其他關係,致刑有重輕或免除者,其無特定關係之人,科以通常之刑,成立277傷害致死罪。懶人解題:甲 乙 丙 只有打人傷害意圖,A C就錯了甲與乙丙,身分關係有差別,致甲較重,乙丙科通常之刑,故選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