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0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機關洽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1次時,該廠商書明照底價承作,機關得決標予該廠商。
(B)議價案之減價次數,適用採購法第53條關於不得逾3次之規定。
(C)決標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者,除小額採購外,應成立評審委員會,並得以第94條成立之評選委員會代之。
(D)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公開評選者,其評選程序得予簡化,不適用採購法第94條評選委員會之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Grace】評論
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2條機關為辦理下列事項,應就各該採購案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一、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或第十款規定之評選優勝者。二、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之評定最有利標或向機關首長建議最有利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