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 Lai】評論
行為療法的共同特點是:(1)治療只能針對當前來訪者有關的問題而進行,至於揭示問題的歷史根源、自知力或領悟,通常人為是無關緊要的;(2)治療以特殊的行為為目標,這種行為可以是外顯的,也可以是內在的。那些要改變的行為常被看作是心理症狀的表現;(3)治療的技術通常都是從實驗中發展而來,即是以實驗為基礎的。(4)對於每個求治者,施治者根據其問題和本人的有關情況,採用適當的行為治療技術。行為療法的實施,首先應通過選擇,明確認定想更改、除去或養成的行為,如社交恐怖、廣場恐怖、焦慮症等,然後就其治療目標的行為性質,選擇一套可描述的事先擬定的治療策略與方法進行治療。行為治療不關心所謂“潛意識”或“內在精神的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