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關於土地徵收之法律適用,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土地徵收,依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該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B)其他法律有關徵收程序、徵收補償標準與土地徵收條例牴觸者,優先適用土地徵收條例
(C)土地徵收條例施行前,已公告徵收但尚未辦理結案者,應改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辦理
(D)土地徵收條例施行前公告徵收之土地,其申請收回,仍依施行前之規定辦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625
統計:A(7),B(6),C(121),D(26),E(0)

用户評論

Lin_400AndMe】評論

第 60 條本條例施行前,已公告徵收但尚未辦竣結案者,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應依其公告徵收時所依據之法律規定,繼續辦理結案。

小彤】評論

土徵1為規範土地徵收,確保土地合理利用,並保障私人財產,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土地徵收,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其他法律有關徵收程序、徵收補償標準與本條例牴觸者,優先適用本條例。土徵 60 本條例施行前,已公告徵收但尚未辦竣結案者,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應依其公告徵收時所依據之法律規定,繼續辦理結案。土徵61本條例施行前公告徵收之土地,其申請收回,仍依施行前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