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評論
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為我國教育行政機構中負責特殊教育兒童鑑定及教育安置之權責單位。根據我國[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設置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聘請有關專家學者及機關、學校人員為委員;必要時得商請學術、醫療或社會福利機構協助。」目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皆依上述施行細則之規定,設置了該委員會。http://terms.naer.edu.tw/detail/1308590/?index=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