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有關「斡旋金」與內政部版「要約書」之關係,下列何者有誤?
(A)不動產經紀業者宜以另份書面告知購屋人有選擇內政部版「要約書」之權利且扼要說明「要 約書」與「斡旋金」之區別及其替代關係
(B)不動產經紀業者以書面告知購屋人有選擇內政部版「要約書」之權利,免經購屋人簽名確 認
(C)購屋人如果選擇簽訂內政部版「要約書」即不須支付不動產經紀業者斡旋金
(D)購屋人如果選擇簽訂內政部版「要約書」,在約定的要約期限內,除經賣方承諾買方之要 約條件,仍然可以書面隨時撤回本要約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9605
統計:A(68),B(949),C(90),D(76),E(0)

用户評論

【用戶】凌興泓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內政部版要約書(詳如不動產經紀業者提供之要約書),主要內容包括:1載明您提出要約的主要內容,由不動產經紀業者轉達給賣方。2購屋人您如果選擇簽訂要約書即不須支付不動產經紀業者斡旋金,在要約條件尚未經賣方承諾之前,無須支付其他任何款項。3您在約定的要約期限內,仍然可以書面隨時撤回本要約。但是如果賣方的承諾已經到達購屋人您之後,那麼您就不能撤回本要約。4本要約經賣方承諾之後,購屋人您就應依約定與賣方就買賣契約細節進行協商,您如果不履行簽立買賣契約的義務時,就必須依據要約書中的約定內容,支付賣方損害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