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下列有關消防法相關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A)拒絕依第 26 條所為之勘查、查詢、採取、保存或破壞火災現場者,處新臺幣 3,000 元以上 15,000 元以下罰鍰
(B)自中華民國 95 年 2 月 1 日起,使用燃氣熱水器之安裝,非經僱用領有合格證照者,不得為之
(C)不屬於第 6 條第 1 項所定標準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旅館、老人福利機構場所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場所之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之
(D)地面樓層達五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建築物,其管理權有分屬時,各管理權人應協議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並報請消防機關核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63043
統計:A(18),B(5),C(8),D(61),E(0)

用户評論

【用戶】WA_JIMMY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消防法第 13 條(消防防護計畫之製定):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建築物,其管理權有分屬時,各管理 權人應協議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並報請消防機關核備。

【用戶】WA_JIMMY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消防法第 13 條(消防防護計畫之製定):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建築物,其管理權有分屬時,各管理 權人應協議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並報請消防機關核備。

【用戶】Even Hs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消防法第13條 [消防防護計畫之製定] 罰則40 施行細則13、14、15、16[1萬~5萬元罰鍰]#1 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製 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核備,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 之業務。#2 地面樓層達十一樓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建築物, 其管理權有分屬時,各管理權人應協議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並報請消防 機關核備。#3 防火管理人遴用後應報請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備查;異動時,亦同。

【用戶】Even Hs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消防法第13條 [消防防護計畫之製定] 罰則40 施行細則13、14、15、16[1萬~5萬元罰鍰]#1 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製 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核備,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 之業務。#2 地面樓層達十一樓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建築物, 其管理權有分屬時,各管理權人應協議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並報請消防 機關核備。#3 防火管理人遴用後應報請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備查;異動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