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2)△DEF~△ ________( ___________  相似性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98004
統計:A(81),B(148),C(1329),D(7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強制調解之事件.不得上訴第三審法院、再審、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

用户評論

五色幸運草】評論

第 255 條  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被告同意者。二、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者。三、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四、因情事變更而以他項聲明代最初之聲明者。五、該訴訟標的對於數人必須合一確定時,追加其原非當事人之人為當事人者。六、訴訟進行中,於某法律關係之成立與否有爭執,而其裁判應以該法律關係為據,並求對於被告確定其法律關係之判決者。七、不甚礙被告之防禦及訴訟之終結者。被告於訴之變更或追加無異議,而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視為同意變更或追加。第 256 條  不變更訴訟標的,而補充或更正事實上或法律上之陳述者,非為訴之變更或追加。第 257 條  訴之變更或追加,如新訴專屬他法院管轄或不得行同種之訴訟程序者,不得為之。第 261 條  訴之變更或追加及提起反訴,得於言詞辯論時為之。於言詞辯論時所為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應記載於言詞辯論筆錄;如他造不在場,應將筆錄送達。

貼貼樂 ( ̄︶ ̄)↗】評論

(D)如新訴專屬他法院管轄或不得行同種之訴訟程序者,不得為之 V民事訴訟法 第257條 (訴之變更或追加之禁止)訴之變更或追加,如新訴專屬他法院管轄或不得行同種之訴訟程序者,不得為之。

魚仔想來想去】評論

訴之變更或追加及提起反訴,得以言詞為之,亦得以書狀為之。

好貓咪】評論

(A)僅補充或變更法律上或事實上陳述,而未變更訴訟標的者,非訴之變更 第 256 條 不變更訴訟標的,而補充或更正事實上或法律上之陳述者,非為訴之變更或追加。標的沒變就不是訴之變更。(B)若訴訟標的對於數人必須合一確定者,原告仍可追加其原非當事人之人為當事人 第 255 條(節錄) 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五、該訴訟標的對於數人必須合一確定時,追加其原非當事人之人為當事人者原本不能變更原訴或追加他訴,但有一些特殊狀況時可以。(C)訴之變更及追加須於言詞辯論終結前,以書面為之 第 261 條(節錄) 訴之變更或追加及提起反訴,得於言詞辯論時為之。訴之變更或追加,書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