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7 原告的起訴有下述何種情形,法院不能以裁定駁回該起訴?(A)該事件已經繫屬於他普通法院 (B)其訴訟標的為確定判決之效力所及(C)該訴訟已經繫屬於行政法院 (D)依原告所訴的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

【評論內容】第 249 條原告之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先命補正:一、訴訟事件不屬普通法院之權限,不能依第三十一條之二第二項規定移送者。二、訴訟事件不屬受訴法院管轄而不能為第二十八條之裁定者。三、原告或被告無當事人能力者。四、原告或被告無訴訟能力,未由法定代理人合法代理者。五、由訴訟代理人起.....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7 原告的起訴有下述何種情形,法院不能以裁定駁回該起訴?(A)該事件已經繫屬於他普通法院 (B)其訴訟標的為確定判決之效力所及(C)該訴訟已經繫屬於行政法院 (D)依原告所訴的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

【評論內容】第 249 條原告之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先命補正:一、訴訟事件不屬普通法院之權限,不能依第三十一條之二第二項規定移送者。二、訴訟事件不屬受訴法院管轄而不能為第二十八條之裁定者。三、原告或被告無當事人能力者。四、原告或被告無訴訟能力,未由法定代理人合法代理者。五、由訴訟代理人起.....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8 債權人起訴前聲請受訴法院進行假扣押,夫或妻基於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法院對於命供擔保之金額,不得高於請求金額的多少比例?(A)十分之一 (B)三分之一(C)二分之一(D)四分之一

【評論內容】第 526 條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前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請求及假扣.....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0.下列關於再審期間之敘述,何者錯誤?(A)再審之訴,應於20 日之不變期間內提起(B)再審之不變期間,自判決確定時起算,判決於送達前確定者,自送達時起算;其再審之理由發生或知悉在後者,均自知悉時起

【評論內容】第 500條再審之訴,應於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提起。前項期間,自判決確定時起算,判決於送達前確定者,自送達時起算;其再審之理由發生或知悉在後者,均.....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8.甲乙開車均有不慎,互撞而造成彼此損傷。甲訴請乙賠償新臺幣(下同)200萬元。第一審法院判決乙應賠償甲30萬元,駁回其餘部分。甲就敗訴之170萬元部分合法上訴於第二審,乙則未提起上訴。第二審法院審理

【評論內容】回樓上2位,一審終局判決後,甲在訴訟標的的200萬上只勝訴30萬,也就是其他170萬是甲的敗訴部分,相對的,乙的勝訴部分是170萬,敗訴的部分就是.....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下列關於補充判決的敘述,何者錯誤?(民訴233條)(A)訴訟標的之一部漏未裁判者,可聲請法院為補充判決(B)法院認先位聲明無理由而駁回原告之訴,而未就預備之聲明調查裁判,原告得聲請補充判決(C)脫漏部

【評論內容】第 233條訴訟標的之一部或訴訟費用,裁判有脫漏者,法院應依聲請或依職權以判決補充之。當事人就脫漏部分聲明不服者,以聲請補充判決論。脫漏之部分已經辯論終結者,應即為判決.....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法院因戰事不能執行職務者,訴訟程序在法院公告執行職務屆滿幾個月以前當然停止?(民訴180條)(A)三個月(B)四個月(C)五個月(D)六個月

【評論內容】第 180條法院因天災或其他不可避之事故不能執行職務者,訴訟程序在法院公告執行職務前當然停止。但因戰事不能執行職務者,訴訟.....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聲請法官迴避,應自聲明之日起,幾日內向法官所屬法院釋明原因?(民訴34條)(A)二十日(B)十日(C)五日(D)三日

【評論內容】第 34 條 聲請法官迴避,應舉其原因,向法官所屬法院為之。 前.....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下列關於書狀先行程序適用案件之敘述,何者錯誤?(整理自保成考用)(A)無明顯爭執之案件(B)當事人事實上有難以到庭之虞(C)僅適用合議庭(D)需借重法律外專家專業知識之案件

【評論內容】

第 265 條

當事人因準備言詞辯論之必要,應以書狀記載其所用之攻擊或防禦方法,

及對於他造之聲明並攻擊或防禦方法之陳述,提出於法院,並以繕本或影

本直接通知他造。

他造就曾否受領前項書狀繕本或影本有爭議時,由提出書狀之當事人釋明

之。

第 266 條

原告準備言詞辯論之書狀,應記載下列各款事項:

一、請求所依據之事實及理由。

二、證明應證事實所用之證據。如有多數證據者,應全部記載之。

三、對他造主張之事實及證據為承認與否之陳述;如有爭執,其理由。

被告之答辯狀,應記載下列各款事項:

一、答辯之事實及理由。

二、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事項。

前二項各款所定事項,應...

【評論主題】原告撤回起訴,被告未於期日到場,自筆錄送達被告幾日內未提出異議者視為同意撤回?(民訴262條)(A)三日(B)十日(C)五日(D)二十日

【評論內容】第 262條原告於判決確定前,得撤回訴之全部或一部。但被告已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應得其同意。訴之撤回應以書狀為之。但於期日,得以言詞向法院或受命法官為之。以言詞所為訴之撤回,應記載於筆錄,如他.....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4.有關對聯的說明,下列何者錯誤?(A)「艾葉如旗招百福/菖蒲似劍斬千妖」:端午 (B)「奇探二酉搜羅富/賦就三都聲價高」:書局(C)「男女老稚憑上下/東西南北任往還」:公路局 (D)「博我以文約我

【評論內容】(D) 教育界 出處:論語‧子罕 原文:顏淵喟然嘆曰:“仰夫子彌高,鉆之彌堅瞻之在前,忽焉在后.....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4 下列選項中的題辭,適用於工廠開張的是:(A)開物成務 (B)肯堂肯構 (C)鶯遷喬木 (D)鳳振高岡

【評論內容】鳳振高岡:比喻高尚.....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送達不能依民事訴訟法第136、137條規定為之時,得將文書為:(A)補充送達(B)選項皆是(C)留置送達(D)寄存送達

【評論內容】第 136 條 送達於應受送達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行之。但在他處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於會晤處所行之。不知前項所定應為送達之處所或不能在該處所為送達時,得在應受送達人就業處所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明在其就業處所收受送達者,亦同。對於法定代理人之送達,亦得於當事人本人之事務所或營業所行之。 第 137 條(補充送達) 送達於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者,得將文書付與有辨.....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關於調解程序?(A)調解不成立視為撤回起訴(B)無正當理由不於調解期日到場之當事人,法院得裁處罰鍰三萬元(C)由簡易庭法官行之(D)就調解事件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得逕行參加調解

【評論內容】第 409 條 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於調解期日到場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下之罰鍰;其有代理人到場而本人無正當理由不從前條之命者亦同。前項裁定得為抗告,抗告中應停止執行。 第 420 .....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關於普通共同訴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在普通共同訴訟中,共同訴訟之一人為撤回、和解、捨棄、認諾等效力,因對他人不利,故對全體不生效力(B)普通共同訴訟中之一人聲明之證據資料未經他共同訴訟人反對者

【評論內容】注意看!會因為不利益行為不及於全體的是"必要共同訴訟",普通共同訴訟只是單純因為大家的狀況都差不多,湊在一起比較方便,所.....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關於督促程序之敘述,何者有誤?(A)支付命令之聲請其請求之一部不得發支付命令者,應僅就該部分之聲請駁回之(B)支付命令之聲請,若被告之住所跨連數法院者,則各該法院俱有管轄權(C)法院應不訊問債務人,就

【評論內容】(A) 第 513 條 支付命令之聲請,不合於第五百零八條至第五百十一條之規定,或依聲請之意旨認債權人之請求為無理由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就請求之一部不得發支付命令者,應僅就該部分之聲請駁回之。前項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B) 第 510 條  支付命令之聲請,專屬債務人為被告時,依第一條、第二條、第六條或第二十條規定有管轄權之法院管轄。 第 1 條 (以原就被) 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之法院不能行使職權者,由其居所地之法院管轄。訴之原因事實發生於被告居所地者,亦得由其居所地之法院管轄。被告在中華民國現無住所或住所不明者,以其在中華民國之居所,視為其住所;無居所或居所不明者,以其在中華民國最後之住所,視為其住所。在外國享有治外法權之中華民國人,不能依前二項規定定管轄法院者,以中央政府所在地視為其住所地 第 2 條 對於公法人之訴訟,由其公務所所在地之法.....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是聯合國轄下的組織?(A)世界銀行(B)國際能源總署(C)國際透明組織(D)國際人權組織

【評論內容】

國際能源署英語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法語Agence internationale de l'énergie,簡稱IEA)是總部設於法國巴黎的國際政府組織,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為應對能源危機1974年設立。起初國際能源署致力於預防石油供給的異動,同時亦提供國際石油市場及其他能源領域的統計情報。[1]國際能源總署對28個成員國起到了政策顧問的作用,也為一些非成員國, 例如中國,印度和俄羅斯等國進行工作。該組織目前的委託責任拓展並集中在良好的"3E"能源政策,即能源安全,經濟發展以及環境保護。[2] 後者致力於減輕氣候變化。[3] 國際能源署在提升可替代能源(包括可再生能源),理性能源政策以及國際間能源技術合作等起到了作用。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C%8B%E9%9A%9B%E8%83%BD%E6%BA%90%E7%BD%B2

【評論主題】由地方政府主動結合地方上的人力、物力及財力,發揮自力更生的精神,經營各項生產事業,進而促進地方繁榮的作法,稱之為:(A)地方經濟(B)地方特色(C)公共造產(D)公共事業

【評論內容】公共造產的目的在鼓勵各縣(市)、鄉(鎮、市)利用地方環境資源,配合地方人力、物力、財力,因地因時制宜,從事各項經濟生產事業,藉以創造地方財富.....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9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訴訟之法定類型?(A)解除訴訟 (B)撤銷訴訟 (C)確認訴訟 (D)給付訴訟

【評論內容】第 2條公法上之爭議,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得依本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 3條前.....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關於第二審上訴之敘述下列何者不正確?(A)不得為訴之變更追加(B)法院不應受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拘束(C)法院認原判決訴訟程序重大瑕疵時,得廢棄原判決而將案件發回(D)僅一造上訴而他造未上訴或附帶上訴時

【評論內容】(C) 第 451 條 第一審之訴訟程序有重大之瑕疵者,第二審法院得廢棄原判決,而將該事件發回原法院。但以因維持審級制度認為必要時為限。前項情形,應.....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0 行政訴訟之簡易訴訟事件,以下列何種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A)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B)高等行政法院 (C)最高行政法院 (D)智慧財產法院

【評論內容】第 229 條 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下列各款行政訴訟事件,除本法別有規定外,適用本章所定之簡易程序:一、關於稅捐課徵事件涉訟,所核課之稅額在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者。二、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罰鍰處分而涉訟者。三、其他關於公法上財產關係之訴訟,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四.....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下列何人非為強制處分之執行?(A)選項皆可為執行(B)法官對搜索(C)檢察官對緊急拘捕(D)利害關係人對通緝犯逮捕

【評論內容】第 87 條 通緝經通知或公告後,檢察官、司法警察官得拘提被告或逕行逮捕之。利害關係人,得逕行逮捕通緝之被告,送交檢察官、司.....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為不起訴處分之職權送再議之條件?(A)犯罪嫌疑不足(B)選項皆是(C)無告訴人(D)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三年以上之有期徒刑案件

【評論內容】

第 256 條

告訴人接受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書後,得於七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之理由,經原檢察官向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聲請再議。但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之處分曾經告訴人同意者,不得聲請再議。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得聲請再議者,其再議期間及聲請再議之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應記載於送達告訴人處分書正本。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因犯罪嫌疑不足,

經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之案件經檢察官為緩起

訴之處分者,如無得聲請再議之人時,原檢察官應依職權逕送直接上級法

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再議,並通知告發人。

【評論主題】錄音,錄影及電磁紀錄等可為證據者,審判長於通常審判程序應為如何之調查?(A)轉譯成文書,以文書宣讀方式調查(B)以設備顯示聲音,影像,符號或資料,使當事人辨認或告以要旨(C)選項皆是(D)選項皆非

【評論內容】第 165-1 條 前條之規定,於文書外之證物有與文書相同之效用者,準用之。錄音、錄影、電磁紀錄或其他相類之證.....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非常上訴有理由,原確定判決有利於被告時,最高法院應:(A)撤銷原判決違法不利被告之部分(B)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更為審判(C)撤銷違法之訴訟程序 (D)撤銷原判決,另為判決

【評論內容】第 447 條 認為非常上訴有理由者,應分別為左列之判決:一、原判決違背法令者,將其違背之部分撤銷。但原判決不利於被告者,    應就該案件另行判決。二、訴訟程序違背法令者.....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附帶民事訴訟除有特別規定外,準用何者之規定?(A)民事訴訟法(B)刑事訴訟法(C)行政訴訟法(D)非訟事件法

【評論內容】

第 490 條

附帶民事訴訟除本編有特別規定外,準用關於刑事訴訟之規定。但經移送或發回、發交於民事庭後,應適用民事訴訟法。

【評論主題】實體判決與形式判決之區別在於:(A)法院於案件審查結果是否觸及本案實體為斷(B)法院於案件之審查過程中是否觸及本案之實體為斷(C)法院於調查證據之過程中是否觸及本案實體為斷(D)選項皆非

【評論內容】(三)實體判決與形式判決之區分:在於其判決內容是否關係實體事項,也就是說其審理及裁判內容是否有關於本案犯罪事實,例如:如果牽涉到犯罪構成要件或違法性的有無等等,此時應遵循言詞審理原則,為.....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二條之一易服社會勞動或易服勞役者,由何人指定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勞動並定履行期間:(A)視情形而定(B)行政執行官(

【評論內容】第 479 條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二條之一易服社會勞動或易服勞役者,由指揮執行之檢察官命令之。易服社會勞動,由.....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省政府的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1.省政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 2.省政府為非地方自治團體 3.省政府仍應辦理監督縣(市)自治事項 4.省政府置委員九人,由行政院院長提

【評論內容】臺灣省諮議會組織規程 第 2 條 臺灣省諮議會 (以下簡稱本會) 之職掌如下:         一、關於省政府業務之諮詢及建議事項。               二、關於縣 (.....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國民生產毛額可以反應出下列何種事項?(A) 產品品質的改善(B) 生活水準的差異(C) 地下經濟的活動(D) 經濟活動的強弱

【評論內容】國民生產毛額是最廣泛衡量總體經濟活動的指標,幾乎所有的經濟指標都和GNP有相關性,是一項相當重要的經濟指標,GNP的多寡代表一國生產力的大小,也可由其得知一國經濟的盛衰 ht.....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當事人對於他造主張之事實,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通知,而於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爭執時:(A)視為認諾 (B)得由到場之一造聲請一造辯論判決(C)視為撤回 (D)準用視同自認之規定

【評論內容】

 比較

第 385 條

言詞辯論期日,當事人之一造不到場者,得依到場當事人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不到場之當事人,經再次通知而仍不到場者,並得依職權由一造辯論而為判決。前項規定,於訴訟標的對於共同訴訟之各人必須合一確定者,言詞辯論期日,共同訴訟人中一人到場時,亦適用之。如以前已為辯論或證據調查或未到場人有準備書狀之陳述者,為前項判決時,應斟酌之;未到場人以前聲明證據,其必要者,並應調查之。

【評論主題】生父於認領子女之訴起訴後死亡者,由其繼承人承受訴訟;無繼承人者,應由何人承受:(A)親屬會議 (B)法院指定(C)社會福利主管機關(D)檢察官

【評論內容】

民法

第 1067 條

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前項認領之訴,於生父死亡後,得向生父之繼承人為之。生父無繼承人者,得向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之。

【評論主題】下列敘述,何者有誤?(A)行調解程序時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從法院禁止處分標的物之命者,法院得裁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B)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於調解期日到場者,法院得裁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C)法院

【評論內容】(A)第 409-1條為達成調解目的之必要,法院得依當事人之聲請,禁止他造變更現狀、處分標的物,或命為其他一定行為或不行為;於必要時,得命聲請人供擔保後行之。關於前項聲請之裁定,不得抗告。法院為第一項處置前,應使當事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但法院認為不適當或經通知而不為陳述者,不在此限。第一項之處置,不得作為執行名義,並於調解事件終結時失其效力。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從第一項處置之命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前項裁定得為抗告,抗告中應停止執行。 (B)第 409條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於調解期日到場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下之罰鍰;其有代理人到場而本人無正當理.....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訴訟程序裁定停止間,當事人不得為關於本案及非本案之訴訟行為(B)訴訟程序當然停止後,由承受訴訟人於承受訴訟時,期間更始進行,重行起算(C)於言詞辯論程序後因當事人死亡而當然停止

【評論內容】(A)第 188 條訴訟程序當然或裁定停止間,法院及當事人不得為關於本案之訴訟行為。但於言詞辯論終結後當然.....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0 下列與何種人之關係,非屬於受他人之指示,而對於物有管領之力者,僅該他人為占有人?(A)受僱人(B)家屬(C)學徒(D)受寄人

【評論內容】第 942 條 受僱人、學徒、家屬或基於其他類似之關係,.....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9 下列何者為占有輔助人得行使者?(A)占有人之自力救濟(B)占有人之返還請求權(C)占有人之時效取得請求權(D)占有人之權利推定

【評論內容】第 960 條 占有人,對於侵奪或妨害其占有之行為,得以己力防禦之。占有物被侵奪者,如係不動產,占有人得於侵奪後,即時排除加害人而取回之;如係動產,占有人得就地或追蹤向加害人取回之。 第 96.....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公文中有附件時,對上級機關或首長,使用何種附送語?(A)檢附 (B)檢送 (C)附送 (D)附陳

【評論內容】

上級-附陳、檢陳

平行或下級-檢送、檢附、附送、附

【評論主題】29 下列何者不是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禁止發行公司債之限制?(A)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有違約支付本息之事實,尚在繼續中者(B)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有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尚在繼續中者(C)最

【評論內容】第 249 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發行無擔保公司債:一、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    已了結,自了結之日起三年內。二、最近三年或開業不及三年之開業年度課稅後之平均淨利,未達原定發    行之公司債,應負擔年息總額之百分之一百五十。 第 2.....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9.行政訴訟之起訴,除簡易訴訟程序以外之事件,應按件繳交多少裁判費?(A)新臺幣一千元(B)新臺幣二千元(C)新臺幣三千元(D)新臺幣四千元

【評論內容】第 98 條 訴訟費用指裁判費及其他進行訴訟之必要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但為第一百九十八條之判決.....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012年馬祖通過了博奕公投,也是也是台灣第一次通過的公投,請問下列序述何者錯誤:(A) 此公投所依據的法源為公民投票法(B) 此公投不受投票率要超過總選舉人口1/2 的基本門檻限制(C) 本次地方性

【評論內容】

2012年連江縣博弈公民投票中華民國連江縣選舉委員會公告為連江縣地方性公民投票案第1案,主文為「馬祖是否要設置國際觀光度假區附設觀光賭場」,簡稱馬祖博弈公投,是依照《離島建設條例》第10-2條規定,於2012年7月7日進行之公民投票[1],也是《公民投票法》於2004年施行以來第3次地方性公民投票。這次投票是目前唯一一次表決結果為「通過」之公民投票。

由於《離島建設條例》第10-2條排除《公民投票法》中投票率需達50%以上的規定,因此只要同意票在有效票的選票中佔50%以上就可成案,贏一票就算贏,也是《公民投票法》立法以來第二次排除投票率多寡因素的公民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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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h.wikipedia.org/wiki/2012%E5%B9%B4%E9%80%A3%E6%B1%9F%E7%B8%A3%E5%8D%9A%E5%BC%88%E5%85%AC%E6%B0%91%E6%8A%95%E7%A5%A8

【評論主題】檢察官對甲以強盜罪向管轄法院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後諭知有罪判決,下列敘述何者屬於得將裁判書正本公示送達之原因?(A)被告因他案確定判決被關在監獄受刑(B)被告因居住於法權所不及之地,不能以其他方法送達

【評論內容】第 59 條 被告、自訴人、告訴人或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為公示送達:一、住、居所.....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有關哥本哈根會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係於2009 年12 月於丹麥首都哥本哈根舉行的全球氣候會議(B)當時由於受到美國、中國工業國的支持下,哥本哈根協定因而簽成(C)目的在挽救全球暖化下的地球生

【評論內容】2009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2009年12月7日─12月18日),即「《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第15次會議」,縮寫為「COP15」,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的貝拉會議中心舉行。同時,它還是《京都議定書》簽字國第五次會議。 根據「巴厘路線圖」的決定,本次會議將誕生一份新的《哥本哈根議定書》,以代替2012年到期的《京都議定書》。如果在本次會議上,各國不能達成共識、並通過新的決議,那麼在2012年《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到期後,全球將沒有一個共同文件來約束溫室氣體的排放。因此,本次會議被喻為「拯救人類的最後一次機會」.....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景氣對策信號亦稱「景氣燈號」,係以類似交通號誌方式的5種不同信號燈代表景氣狀況的一種指標。請問景氣燈號目前係由貨幣總計數M1B變動率等幾項指標所構成?(A)六種(B)七種(C)八種(D)九種

【評論內容】景氣對策信號亦稱「景氣燈號」,係以類似交通號誌方式的5種不同信號燈代表景氣狀況的一種指標,目前由貨幣總計數M1B變動率等  9 項 指標構成。每月依各構成項目之年變動率變化,與其檢查值做.....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某報導:「經建會今天公布去年十二月景氣燈號,在睽違十六個月後轉呈綠燈......。」請問目前我國景氣燈號一共分為幾種?(A)四種(B)五種(C)六種(D)七種

【評論內容】紅:熱絡 黃紅:轉向 綠:穩定 黃藍:轉向 藍:低迷 景氣對策信號各燈號之解讀意義如下:若對策信號亮出「綠燈」,表示當前景氣穩定、「紅燈」表示景氣熱絡、「藍燈」表示景氣低迷,至於「黃.....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有關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係於2012年首度制定並施行(B)「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或家庭活動之目的,而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不適用本法規定(C)查詢或請求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

【評論內容】名  稱 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05 月 26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本法 99.05.26 修正公布之全文,除第 6、54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對於公司合併之決議,應如何為之?(A)至少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並經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B)至少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並經出席股東

【評論內容】第 316 條 股東會對於公司解散、合併或分割之決議,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前項定額者,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前二項出席股東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章程有較高之規定者,從其規定。公司解散時,除破產外,董事會應即將解散之要旨,通知各股東,其有發行無記名股票者,並應公告之。 第 316-2 條 控制公司持有從屬公司百分之九十以上已發行股份者,得經控制公司及從屬公司之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與其從屬公司合併。其合併之決議,不適用第三百十.....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下列有關公司債券轉讓之敘述,何者錯誤?(A)記名公司債券須背書轉讓 (B)無記名公司債券得以交付轉讓(C)無實體公司債券得以背書轉讓 (D)無實體公司債券得以帳簿劃撥方式轉讓

【評論內容】第 260 條 記名式之公司債券,得由持有人以背書轉讓之。但非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記.....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公司得以章程規定發行無記名股票,但發行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B)無論記名股票或無記名股票,均須以背書方式轉讓之(C)股份之轉讓,非將受讓人

【評論內容】(A)第 166 條 公司得以章程規定發行無記名股票。但其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公司得因股東之請求,發給無記名股票或將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式。 (B)第 164 條 記名股票,由股票持有人以背書轉讓之,並應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記載於股票。無記名股票,得以交付轉讓之。 (C)第 165 條 股份之轉讓,非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及住所或居所,記載於公司股東名簿,不得以其轉讓對抗公司。前項股東.....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2.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與乙簽訂買賣 10 台大型空調之契約,由於總金額過於龐大,因此乙提議甲容許分期付款,甲為體恤消費者亦同意乙之要求,按照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下列選項中何者不是分期付款契約書中之絕

【評論內容】

第 21 條

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分期付款買賣契約應以書面為之。前項契約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頭期款。二、各期價款與其他附加費用合計之總價款與現金交易價格之差額。三、利率。企業經營者未依前項規定記載利率者,其利率按現金交易價格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企業經營者違反第二項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者,消費者不負現金交易價格以外價款之給付義務

【評論主題】3 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因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或通緝者,由下列何者停止其職務,不適用公務員懲戒法第3條之規定?(A)行政院(B)內政部(C)縣政府(D)監察院

【評論內容】第 78 條 直轄市長、縣 (市) 長、鄉 (鎮、市) 長、村 (里) 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鄉 (鎮、市、區) 公所停止其職務,不適用公務員懲戒法第三條之規定:一、涉嫌犯內亂、外患、貪污治罪條例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第一    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但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上之圖利罪者,須    經第二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二、涉嫌犯前款以外,法定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    期徒刑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罪者。三、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或.....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72.甲之 A 地與乙之 B 地相鄰,A 地上有地上權人丙及抵押權人丁,B 地上有不動產役權人戊及承租人己。試問:何人無相鄰關係規定之準用?(A)丙(B)丁(C)戊(D)己

【評論內容】

第 800-1 條第七百七十四條至前條規定,於地上權人、農育權人、不動產役權人、典權人、承租人、其他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利用人準用之。

【評論主題】下列請求權何者不適合以假扣押程序保全?(A)因名譽權受侵害請求損害賠償相當金額之非財產上損害(B)出租人之租金請求權(C)出賣人之買賣價金交付請求權(D)買受人之買賣標的物交付請求權

【評論內容】第 522 條 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前項聲請,就附條.....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民事訴訟法關於法定期間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A)當事人因天災或不可抗力等事由,遲誤不變期間應於原因消滅十日內,聲請回復原狀(B)提起第二審上訴,應於第一審判決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C)提起抗

【評論內容】

第 500 條

再審之訴,應於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提起。前項期間,自判決確定時起算,判決於送達前確定者,自送達時起算;其再審之理由發生或知悉在後者,均自知悉時起算。但自判決確定後已逾五年者,不得提起。以第四百九十六條第一項第五款、第六款或第十二款情形為再審之理由者,不適用前項但書之規定

【評論主題】15 撤銷除權判決之訴,應於原告知悉除權判決時起幾日之不變期間內提起之?(A)10日 (B)20日 (C)30日 (D)40日

【評論內容】

第 551 條

對於除權判決,不得上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以公示催告聲請人為被告,向原法院提起撤銷除權判決之訴:一、法律不許行公示催告程序者。二、未為公示催告之公告,或不依法定方式為公告者。三、不遵守公示催告之公告期間者。四、為除權判決之法官,應自行迴避者。五、已經申報權利而不依法律於判決中斟酌之者。六、有第四百九十六條第一項第七款至第十款之再審理由者。

第 552 條

撤銷除權判決之訴,應於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提起之。前項期間,自原告知悉除權判決時起算。但依前條第四款或第六款所定事由提起撤銷除權判決之訴,如原告於知有除權判決時不知其事由者,自知悉其事由時起算。除權判決宣示後已逾五年者,不得提起撤銷之訴。

【評論主題】【題組】(五)假設自發性消費由 100 減少為 90。在實質利率水準 i =1,說明凱因斯的節儉的矛盾是否成立?(5 分)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二、三等◆經濟學(研究)-109 年 - 109 原住民

【評論內容】

第 164 條

當事人或代理人,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己之事由,遲誤不變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十日內,得聲請回復原狀。前項期間,不得伸長或縮短之。但得準用前項之規定,聲請回復原狀。遲誤不變期間已逾一年者,不得聲請回復原狀。

【評論主題】二、委員會是當代民主國家國會運作的重要制度,請說明委員會有那些主要的類型與功能。(25 分)

【評論內容】不變期間: §90        依聲請裁定訴訟費用---20日 §164      遲誤不變期間之回復原狀---10日 §240-4  對司法事務官終局處分之異議---10日 §418      不服調解之異議---10日 §419      調解不成立之起訴----10日 §440      第二審上訴期間----20日 §487      抗告期間--.....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1 關於督促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不服,應於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附具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B)債務人如逾期提出異議,法院應以判決駁回之(C)債務人合法提起異議後

【評論內容】(A)(C) 第 516 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債務人得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辨論終結前,撤回其異議。但應負擔調解程序費用或訴訟費用。 (B) 第 518 條債務人於支付命令送達.....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0 下列何種情形,法院不得為中間判決或裁定?(A)獨立之攻擊防禦方法達於可為裁判之程度(B)訴訟標的之一部達於可為裁判之程度 (C)請求之原因與數額俱有爭執,法院以其原因為正當者(D)訴訟程序上之

【評論內容】

第 382 條

訴訟標的之一部或以一訴主張之數項標的,其一達於可為裁判之程度者,法院得為一部之終局判決;本訴或反訴達於可為裁判之程度者亦同。

【評論主題】關於地方制度法以第28條應以自治條例規定事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應由地方行政機關議決者(B)創設、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義務者(C)關於地方自治團體之組織

【評論內容】

第 28 條

下列事項以自治條例定之:一、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應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者。二、創設、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義務者。三、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及所營事業機構之組織者。四、其他重要事項,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應以自治條例定之者。

【評論主題】33 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之規定,以下何者,非屬得以進行預防性羈押的罪名?(A)刑法第173條第1項之放火罪(B)刑法第320條之竊盜罪(C)刑法第346條之恐嚇取財罪(D)刑法第221條之強制

【評論內容】有夠機車的一題 錯在條號錯誤 = =   放火罪是174   刑訴第 101-1 條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下列各款之罪,其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者,得羈押之:一、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    項、第二項之放火罪、第一百七十六條之準放火罪。二、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之強制性交罪、第二百二十四條之強制猥褻罪、    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之加重強制猥褻罪、第二百二十五條之乘機性交    猥褻罪、第二.....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4 下列有關鑑定留置之敘述,何者正確?(A)看守所是執行鑑定留置的處所(B)審判中,法院延長鑑定留置期間之裁定,應依檢察官之聲請為之(C)審判中,如遇檢察官聲請時,法院亦得依職權核發鑑定留置票(D)

【評論內容】(A) 第 203 條審判長、受命法官或檢察官於必要時,得使鑑定人於法院外為鑑定。前項情形,得將關於鑑定之物,交付鑑定人。因鑑定被告心神或身體之必要,得預定七日以下之期間,將被告送入醫院或其他適當之處所。 (B) 第 203-3 條 鑑定留置之預定期間,法院得於審判中依職權或偵查中依檢察官之聲請裁定縮短或延長之。但延長之期間不得逾二月。鑑定留置之處所,因安全或其他正當事由之必要,法院得於審判中依職權或偵查中依檢察官之聲請裁定變更之。法院為前二項裁.....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股東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時,股東得自決議之時起幾日內,訴請法院撤銷其決議?(A)五日 (B)十日 (C)二十日 (D)三十日

【評論內容】

對不起我打錯字 = =

違反法令或章程時,股東得自決議之時起幾日內,

【評論主題】票據喪失時,須經過多久之止付通知有效期間內,向付款人提出已為聲請公示催告之證期?(A)三日 (B)五日 (C)七日 (D)十日

【評論內容】

第 18 條

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止付之通知。但應於提出止付通知後五日內,向付款人提出已為聲請公示催告之證明。未依前項但書規定辦理者,止付通知失其效力。

第 19 條

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公示催告之聲請。公示催告程序開始後,其經到期之票據,聲請人得提供擔保,請求票據金額之支付;不能提供擔保時,得請求將票據金額依法提存。其尚未到期之票據,聲請人得提供擔保,請求給與新票據。

 

【評論主題】9 下列何者非為起訴狀應記載事項?(A)法院之管轄權(B)訴訟標的及其原因事實(C)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D)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

【評論內容】第 244 條 起訴,應以訴狀表明下列各款事項,提出於法院為之:一、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二、訴訟標的及其原因事實。三、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訴狀內宜記載因定法院管轄及其適用程序所必要之事項。第二百六十五條所定準備言詞辯論之事項,宜於.....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公文中有附件時,對上級機關或首長,使用何種附送語?(A)檢附 (B)檢送 (C)附送 (D)附陳

【評論內容】

上級-附陳、檢陳

平行或下級-檢送、檢附、附送、附

【評論主題】29 下列何者不是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禁止發行公司債之限制?(A)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有違約支付本息之事實,尚在繼續中者(B)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有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尚在繼續中者(C)最

【評論內容】第 249 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發行無擔保公司債:一、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    已了結,自了結之日起三年內。二、最近三年或開業不及三年之開業年度課稅後之平均淨利,未達原定發    行之公司債,應負擔年息總額之百分之一百五十。 第 2.....

【評論主題】39.行政訴訟之起訴,除簡易訴訟程序以外之事件,應按件繳交多少裁判費?(A)新臺幣一千元(B)新臺幣二千元(C)新臺幣三千元(D)新臺幣四千元

【評論內容】第 98 條 訴訟費用指裁判費及其他進行訴訟之必要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但為第一百九十八條之判決.....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7.有關「自然債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撫養子女所發生之債務(B)消滅時效完成後之債務(C)血親彼此間借貸之債務(D)撤銷贈與須歸還之債務

【評論內容】自然債務的概念源自羅馬法,有時用於不能依訴請求的給付義務(如罹於消滅時效的債務)。有時指基於道德上義務而發生的「債務」。有時指因不法原因而發生的「債務」。賭博係違反法令(或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應屬無效,故.....

【評論主題】2012年馬祖通過了博奕公投,也是也是台灣第一次通過的公投,請問下列序述何者錯誤:(A) 此公投所依據的法源為公民投票法(B) 此公投不受投票率要超過總選舉人口1/2 的基本門檻限制(C) 本次地方性

【評論內容】

2012年連江縣博弈公民投票中華民國連江縣選舉委員會公告為連江縣地方性公民投票案第1案,主文為「馬祖是否要設置國際觀光度假區附設觀光賭場」,簡稱馬祖博弈公投,是依照《離島建設條例》第10-2條規定,於2012年7月7日進行之公民投票[1],也是《公民投票法》於2004年施行以來第3次地方性公民投票。這次投票是目前唯一一次表決結果為「通過」之公民投票。

由於《離島建設條例》第10-2條排除《公民投票法》中投票率需達50%以上的規定,因此只要同意票在有效票的選票中佔50%以上就可成案,贏一票就算贏,也是《公民投票法》立法以來第二次排除投票率多寡因素的公民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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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h.wikipedia.org/wiki/2012%E5%B9%B4%E9%80%A3%E6%B1%9F%E7%B8%A3%E5%8D%9A%E5%BC%88%E5%85%AC%E6%B0%91%E6%8A%95%E7%A5%A8

【評論主題】26.刑事訴訟法上對於緊急搜索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 須情形急迫2 非迅速搜索,12小時內證據有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之虞者3應由法官親自為之4 若由檢察官親自為之須層報檢察長5 若由檢察官親自

【評論內容】第 131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住宅或其他處所:一、因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有事實足認被告或犯罪    嫌疑人確實在內者。二、因追躡現行犯或逮捕脫逃人,有事實足認現行犯或脫逃人確實在內者    。三、有明顯事實足信為有人在內犯罪而情形急迫者。檢察官於偵查中確有相當理由認為情況急迫,非迅速搜索,二十四小時內.....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8.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2項規定,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依實務見解其中所謂的共犯不包括何者?(A) 共同正犯 (B) 教唆犯(C) 幫助犯(D) 對向犯

【評論內容】共犯在學理上,有「任意共犯」與「必要共犯」之分,前者指一般原得由1人單獨完成犯罪而由2人以上共同實施之情形,當然有刑法總則共犯規定之適用;後者係指須有2人以上之參與實施始能成立之犯罪而言。且「必要共犯」依犯罪之性質,尚可分為「聚合犯」與「對向犯」: 1. 其二人以上朝同一目標共同參與犯罪之實施者,謂之「聚合犯」,如刑法分則之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參與犯罪結社罪、輪姦罪等是,因其本質上即屬共同正犯,故除法律依其首謀、下手實施或在場助勢等參與犯罪程度之不同,而異其刑罰之規定時,各參與不同程度犯罪行為者之間,不能適用刑法總則共犯之規定外,其餘均應引用刑法第.....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5.有關許可具保停止羈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已許可停止羈押之聲請者,不得限制被告之住居(B) 許可停止羈押之聲請者,如聲請人願繳納所指定之保證金額者,免提出保證書(C) 繳納保證金須以現金為

【評論內容】第 111 條 許可停止羈押之聲請者,應命提出保證書,並指定相當之保證金額。保證書以該管區域內殷實之人所具者為限,並應記載保證金額及依法繳納之.....

【評論主題】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專勤隊隊員王五於處理有關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案件時,逕行拘提犯罪嫌疑人甲,並隨即進行偵訊。甲不願回答,並揚言待其辯護人乙到達後再說。乙抵達偵訊處所後,甲與乙在偵訊過程中依法不得主張之

【評論內容】第 34 條 辯護人得接見羈押之被告,並互通書信。非有事證足認其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者,不得限制之。辯護人與偵查中受拘提或逮捕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接見或互通書信,不得限制之。但接見時間不得逾一小時,且以一次為限。接見經過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景氣對策信號亦稱「景氣燈號」,係以類似交通號誌方式的5種不同信號燈代表景氣狀況的一種指標。請問景氣燈號目前係由貨幣總計數M1B變動率等幾項指標所構成?(A)六種(B)七種(C)八種(D)九種

【評論內容】景氣對策信號亦稱「景氣燈號」,係以類似交通號誌方式的5種不同信號燈代表景氣狀況的一種指標,目前由貨幣總計數M1B變動率等  9 項 指標構成。每月依各構成項目之年變動率變化,與其檢查值做.....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某報導:「經建會今天公布去年十二月景氣燈號,在睽違十六個月後轉呈綠燈......。」請問目前我國景氣燈號一共分為幾種?(A)四種(B)五種(C)六種(D)七種

【評論內容】紅:熱絡 黃紅:轉向 綠:穩定 黃藍:轉向 藍:低迷 景氣對策信號各燈號之解讀意義如下:若對策信號亮出「綠燈」,表示當前景氣穩定、「紅燈」表示景氣熱絡、「藍燈」表示景氣低迷,至於「黃.....

【評論主題】自民國一百年後,台灣的直轄市從原先的兩個增加至五個,成為所謂的「五都」,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所謂的五都,指的是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B)嘉義縣與雲林縣曾經提出合併為「雲嘉市」以求

【評論內容】(B)台西市 --------------補桃園市部分 2012年7月提出改制直轄市案[5]。2012年11月23日內政部通過改制為直轄市[6]。2013年1月3日行政院通過改.....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有關哥本哈根會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係於2009 年12 月於丹麥首都哥本哈根舉行的全球氣候會議(B)當時由於受到美國、中國工業國的支持下,哥本哈根協定因而簽成(C)目的在挽救全球暖化下的地球生

【評論內容】2009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2009年12月7日─12月18日),即「《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第15次會議」,縮寫為「COP15」,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的貝拉會議中心舉行。同時,它還是《京都議定書》簽字國第五次會議。 根據「巴厘路線圖」的決定,本次會議將誕生一份新的《哥本哈根議定書》,以代替2012年到期的《京都議定書》。如果在本次會議上,各國不能達成共識、並通過新的決議,那麼在2012年《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到期後,全球將沒有一個共同文件來約束溫室氣體的排放。因此,本次會議被喻為「拯救人類的最後一次機會」.....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有關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係於2012年首度制定並施行(B)「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或家庭活動之目的,而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不適用本法規定(C)查詢或請求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

【評論內容】名  稱 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05 月 26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本法 99.05.26 修正公布之全文,除第 6、54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9 下列何者不屬於勞動基準法所定雇主職業災害補償之內容?(A)醫療費用補償(B)工資補償(C)殘廢補償(D)未成年子女教育補償

【評論內容】第 59 條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    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    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    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

【評論主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對於公司合併之決議,應如何為之?(A)至少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並經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B)至少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並經出席股東

【評論內容】第 316 條 股東會對於公司解散、合併或分割之決議,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前項定額者,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前二項出席股東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章程有較高之規定者,從其規定。公司解散時,除破產外,董事會應即將解散之要旨,通知各股東,其有發行無記名股票者,並應公告之。 第 316-2 條 控制公司持有從屬公司百分之九十以上已發行股份者,得經控制公司及從屬公司之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與其從屬公司合併。其合併之決議,不適用第三百十.....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募集無擔保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餘額的多少?(A)二分之一(B)三分之一(C)四分之一(D)五分之一

【評論內容】第 247 條 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

【評論主題】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公司得以章程規定發行無記名股票,但發行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B)無論記名股票或無記名股票,均須以背書方式轉讓之(C)股份之轉讓,非將受讓人

【評論內容】(A)第 166 條 公司得以章程規定發行無記名股票。但其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公司得因股東之請求,發給無記名股票或將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式。 (B)第 164 條 記名股票,由股票持有人以背書轉讓之,並應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記載於股票。無記名股票,得以交付轉讓之。 (C)第 165 條 股份之轉讓,非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及住所或居所,記載於公司股東名簿,不得以其轉讓對抗公司。前項股東.....

【評論主題】42.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與乙簽訂買賣 10 台大型空調之契約,由於總金額過於龐大,因此乙提議甲容許分期付款,甲為體恤消費者亦同意乙之要求,按照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下列選項中何者不是分期付款契約書中之絕

【評論內容】

第 21 條

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分期付款買賣契約應以書面為之。前項契約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頭期款。二、各期價款與其他附加費用合計之總價款與現金交易價格之差額。三、利率。企業經營者未依前項規定記載利率者,其利率按現金交易價格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企業經營者違反第二項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者,消費者不負現金交易價格以外價款之給付義務

【評論主題】3 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因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或通緝者,由下列何者停止其職務,不適用公務員懲戒法第3條之規定?(A)行政院(B)內政部(C)縣政府(D)監察院

【評論內容】第 78 條 直轄市長、縣 (市) 長、鄉 (鎮、市) 長、村 (里) 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鄉 (鎮、市、區) 公所停止其職務,不適用公務員懲戒法第三條之規定:一、涉嫌犯內亂、外患、貪污治罪條例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第一    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但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上之圖利罪者,須    經第二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二、涉嫌犯前款以外,法定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    期徒刑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罪者。三、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或.....

【評論主題】下列何種情狀下,告訴會受自訴之限制?(A)自訴為不受理判決(B)自訴為管轄錯誤之判決,未聲請移送者(C)自訴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二十六條被裁定駁回者(D)自訴撤回後,有其他有告訴權人

【評論內容】第 326 條   法院或受命法官,得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訊問自訴人、被告及調查證據,於發見案件係民事或利用自訴程序恫嚇被告者,得曉諭自訴人撤回自訴。前項訊問不公開之;非有必要,不得先行傳訊被告。第一項訊問及調查結果,如認為案.....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甲購買之進口汽車 A 因變速箱瑕疵,暴衝撞上分隔島,致甲身受重傷。下列何者不在民法第 191 條之 1 應負推定過失責任之列?(A) A 汽車之輸入業者(B) A 汽車之製造商(C) A 汽車之經銷商

【評論內容】第 191-1 條 商品製造人因其商品之通常使用或消費所致他人之損害,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商品之生產、製造或加工、設計並無欠缺或其損害非因該項欠缺所致或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前項所稱商品製造人,謂商品.....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72.甲之 A 地與乙之 B 地相鄰,A 地上有地上權人丙及抵押權人丁,B 地上有不動產役權人戊及承租人己。試問:何人無相鄰關係規定之準用?(A)丙(B)丁(C)戊(D)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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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00-1 條第七百七十四條至前條規定,於地上權人、農育權人、不動產役權人、典權人、承租人、其他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利用人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