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非常上訴有理由,原確定判決有利於被告時,最高法院應:
(A)撤銷原判決違法不利被告之部分
(B)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更為審判
(C)撤銷違法之訴訟程序
(D)撤銷原判決,另為判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4878
統計:A(92),B(43),C(25),D(2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被害人之告訴權

用户評論

五色幸運草】評論

第 447 條 認為非常上訴有理由者,應分別為左列之判決:一、原判決違背法令者,將其違背之部分撤銷。但原判決不利於被告者,  應就該案件另行判決。二、訴訟程序違背法令者,撤銷其程序。前項第一款情形,如係誤認為無審判權而不受理,或其他有維持被告審級利益之必要者,得將原判決撤銷,由原審法院依判決前之程序更為審判。但不得諭知較重於原確定判決之刑。

胡愛晏】評論

原判決不利於被告者,    應就該案件另行判決。所以d錯,前題是「不利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