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行政訴訟之起訴,除簡易訴訟程序以外之事件,應按件繳交多少裁判費?
(A)新臺幣一千元
(B)新臺幣二千元
(C)新臺幣三千元
(D)新臺幣四千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72164
統計:A(684),B(442),C(574),D(134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強行法與任意法、行政訴訟法修訂條文、行政訴訟法增修條文

用户評論

五色幸運草】評論

第 98 條訴訟費用指裁判費及其他進行訴訟之必要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但為第一百九十八條之判決時,由被告負擔。起訴,按件徵收裁判費新臺幣四千元。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二千元。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財死(裁4000)

幃淳】評論

徵收裁判費項目裁判費抗告、聲請1,000元起訴、再審(高等)通常4,000元簡易2,000元上訴、再審(最高)通常6,000元簡易3,000元再審(地方)簡易2,000元交通裁決300元交通裁決之上訴、再審(高等、最高)750元其他300元

Kai Ming Tsai】評論

這題考太細了

嘟比的姊姊】評論

第 98 條訴訟費用指裁判費及其他進行訴訟之必要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但為第一百九十八條之判決時,由被告負擔。起訴,按件徵收裁判費新臺幣四千元。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