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hih Hui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限期公文:依下列方式,自收文之次日起,計算發文使用日數:(1)未逾來文所訂期限,而實際處理日數超過六日者,以六日計算;未超過六日者,以實際處理日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