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4依「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第2點」所稱利害關係人,不含下列那種情形:
(A)訴訟繫屬中之兩造當事人。
(B)當事人之旁系三親等血親。
(C)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67123
統計:A(23),B(112),C(9),D(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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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ck】評論

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第二點:第一點第二款所稱利害關係人,指與當事人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一)契約未履行或債務未清償。(二)同為公司行號之股東或合夥人,且為執行職務所必要。(三)訴訟繫屬中之兩造當事人。(A)(四)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C)(五)戶長與戶內人口。但寄居人口,不在此限。(六)其他確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