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教師接受聘任後,依有關法令及學校章則之規定,享有教師法第16條規定之權利。下 列何者不屬該條規定之權利?
(A)參加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
(B)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
(C)參加學校教師福利與托育組織,並享有其所舉辦活動之福利
(D)教師之教學及對學生之辅導依法令及學校章則享有專業自主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1884
統計:A(2),B(15),C(101),D(15),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