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對於在高度______ 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 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相關防護具。
(A)2公尺
(B)3公尺
(C)4公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猛烈社長】評論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但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前項安全帶之使用,應視作業特性,依國家標準規定選用適當型式,對於鋼構懸臂突出物、斜籬、二公尺以上未設護籠等保護裝置之垂直固定梯、局限空間、屋頂或施工架組拆、工作台組拆、管線維修作業等高處或傾斜面移動,應採用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