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Wei】評論
檔案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國家檔案因有特殊情形,無法依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於三十年內開放應用者,原管理該檔案機關得敘明具體 事由及擬延長開放之期限,由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