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asper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A)不服交通裁決,應先提起訴願 免訴願,提訴訟(B)交通裁決事件之行政訴訟程序應經言詞辯論 行訴法237-7:交通裁決事件之裁判,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C)交通裁決事件得由原告住所地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管轄 行訴法237-2:交通裁決事件,得由原告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或違規行為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管轄。(D)交通裁決事件之訴訟類型為撤銷訴訟及課予義務訴訟 行訴法237-1:本法所稱交通裁決事件如下: 一、不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條及第三十七條第五項之裁決,而提起之撤銷訴訟、確認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