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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廠商申請調解時,其請求事項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且未合意停止訴訟,為利爭議加速解決,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仍應受理。(A)O(B)X
問題詳情
34 廠商申請調解時,其請求事項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且未合意停止訴訟,為利爭議加速解決,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仍應受理。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
計算中
-1
書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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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之審議判斷書如指明機關原採購行為違反法令者,亦得一併於審議判斷中建議招標機關處置方式。(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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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廠商申請調解時,其請求事項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且未合意停止訴訟,該調解案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應不予受理。(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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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通知廠商後,廠商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申訴,經申訴審議結果指明不違反政府採購法或並無不實者,機關應先確定該廠商未於法定期限內提起行政訴訟,再將其名稱及相關情形刊登政府採購
37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通知廠商後,廠商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申訴,經申訴審議結果指明不違反政府採購法或並無不實者,機關應即將廠商名稱及相關情形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尚不必先確定該廠商是否提起行政訴
38 廠商對於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102條規定提出申訴。(A)O(B)X
39 廠商對於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得依政府採購法第102條規定提出申訴。(A)O(B)X
40 機關辦理技術服務採購案,與廠商之履約爭議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調解建議或調解方案,因機關不同意致調解不成立者,廠商提付仲裁,機關得視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決定是否接受。(A)O(B)X
41 機關對於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所為通知,應附記廠商不服該通知時應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15日內向機關提出書面異議。(A)O(B)X
42 機關對於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所為通知,應附記廠商不服該通知時應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20日內向機關提出書面異議,如未提出異議者,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A)O(B)X
43 招標機關處理異議為不受理之決定後,縱認為異議有理由時,仍不得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處理結果或暫停採購程序之進行。(A)O(B)X
44 招標機關處理異議為不受理之決定後,仍得評估其事由,於認為異議有理由時,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處理結果或暫停採購程序之進行。(A)O(B)X
45 採購申訴審議判斷,視同訴願決定,申訴廠商對之不服得提起民事訴訟。(A)O(B)X
46 採購申訴審議判斷,視同訴願決定,申訴廠商對之不服得提起行政訴訟。(A)O(B)X
47 機關辦理未經公開程序之採購,廠商於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本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機關不得決標予該廠商。(A)O(B)X
48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31條第2項各款及招標文件規定通知廠商追繳押標金之請求權時效為3年。(A)O(B)X
49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31條第2項各款及招標文件規定通知廠商追繳押標金之請求權時效為5年。(A)O(B)X
50 機關辦理未經公開程序之採購,廠商於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本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機關得決標予該廠商。(A)O(B)X
51 廠商與機關發生履約爭議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該會作成調解建議函送雙方,請雙方於一定之期限內以書面表示是否同意建議,嗣廠商來文同意建議,機關遲未回復,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再酌定一定期間命機
52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之採購,評選優勝廠商之決標程序,係依據優勝廠商序位,依序議價。(A)O(B)X
53 採購評選委員會如有對外行文之需要,應以採購評選委員會本身名義行之。(A)O(B)X
54 採購評選委員會如有對外行文之需要,應以成立機關名義行之。(A)O(B)X
55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應有委員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A)O(B)X
56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應有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A)O(B)X
57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紀錄,應記載事項不包括請假委員之姓名。(A)O(B)X
58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紀錄,應記載事項有:採購案名稱、會議次別、會議時間、會議地點、主席姓名、出席及請假委員姓名、列席人員姓名、紀錄人員姓名、報告事項之案由及決定、討論事項之案由及決議、臨時動議之案
59 招標機關應優先自主管機關建立之名單遴聘採購評選委員,未能自該名單中遴聘委員者,得敘明理由後,另行遴聘。(A)O(B)X
60 招標機關未能自主管機關建立之名單覓得適當評選委員人選,而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請其他單位薦派者(即僅選定參與單位,人選由該單位薦派),尚無不可,但仍應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4條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