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米】評論
(截取)營業規章 第169條 郵件【改投】或【改寄】之申請,應由【收件人】書面填明下列事項,向相關郵局辦理。但書明【寄交某人代收】之郵件,由【寄件人】或【代收人】申請。
【Erin Liang】評論
謝謝樓上的各位解惑
【tailensue】評論
第一百六十九條 郵件改投或改寄之申請,應由收件人以書面填明下列事項,向相關郵局辦理。但書明寄交某人代收之郵件,由寄件人或代收人申請。
【Taickbin Chi】評論
5F應該有誤。只有掛號可以無限次改投(寄),普通郵件就是2月而已之後就按址投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