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關於行政程序法上送達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送達原則由郵政機關送達,例外時方由行政機關自行送達
(B)行政機關之文書依法規以電報交換、電傳文件、傳真或其他電子文件行之者,視為自行送達
(C)公示送達其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D)由郵政機關送達者,應一律為掛號,以保障人民權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5331
統計:A(145),B(985),C(142),D(86),E(0)

用户評論

榜上有名】評論

(C)經20日發生效力。

王鐘仁】評論

第 68 條 送達由行政機關自行或交由郵政機關送達。--好像沒有分是不是例外行政機關之文書依法規以電報交換、電傳文件、傳真或其他電子文件行之者,視為自行送達。由郵政機關送達者,以一般郵遞方式為之。但文書內容對人民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者,應為掛號。(D)由郵政機關送達者,應一律為掛號,以保障人民權益 -- 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