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二)提供甲公司 X3 年 12 月 31 日與取得合約成本有關之分錄。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3964
統計:A(17),B(32),C(56),D(614),E(0)

用户評論

Ellen Chen】評論

【專屬管轄】依法律之規定該訴訟事件專屬某一個法院管轄;專屬管轄多涉及公益,故沒有合意管轄或應訴管轄之適用,原告就該事件僅得該管法院起訴,不容許法院或當事人任意加以變更。◎ 專屬管轄相關法條整理:1.不動產物權之訴  →不動產所在地(民事訴訟法第10條)2.再審之訴     →為判決之原法院(民事訴訟法第499條)3.支付命令     →(民事訴訟法第510條)4.撤銷除權判決之訴 →原法院(民事訴訟法第551條)5.婚姻關係     →夫妻之住所地(民事訴訟法第568條)6.收養關係事件   →養父母之住所地(民事訴訟法第583條)7.監護宣告事件   →應監護宣告之人住所地之法院(民事訴訟法第597條)8.死亡宣告事件   →失蹤人住所地(民事訴訟法第626條)

貼貼樂 ( ̄︶ ̄)↗】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10條 (因不動產涉訟之特別審判籍)因不動產之物權或其分割或經界涉訟者,專屬不動產所在地之法院管轄。其他因不動產涉訟者,得由不動產所在地之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 專屬 相關法條

LIU,BU YI YAN】評論

樓上     專屬管轄第5點~第8點,已歸在家事事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