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有關汽車駕駛人,有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15 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 0.03 以上者,不得駕車,係規定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下列哪一條條文中?
(A)第 110 條
(B)第 114 條
(C)第 116 條
(D)第 125 條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71429
統計:A(16),B(92),C(27),D(26),E(0)
用户評論
【johnsonjason0】評論
第114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駕車: 一、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 二、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一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三以上。 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管制藥品。 四、患病影響安全駕駛。 五、計程車駕駛人未向警察機關請領執業登記證,或雖已領有而未依規定放置車內指定之插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