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0.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6、7 條規定,警察於公共場所、合法進入之場所、路段及管制站等,為查證人民之身分,得採取下列哪些必要措施,其係為條文所列舉者?(A)攔停車 (B)詢問國籍(C)攔停船

【評論內容】

第7條(查證身分必要措施)

nn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評論主題】36. 依「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警勤區員警對無記事人口,應視治安狀況及實際需要實施訪查,置重點於下列哪些人口,並每月至少聯繫訪查 1 次?(A)各級民意代表 (B)民防人員(C)社區(大樓)

【評論內容】

第3條

nn

  警察實施查訪項目如下:   一、查訪對象之工作、交往及生活情形。   二、其他有助於維護社會治安及防制查訪對象再犯之必要資料。

【評論主題】36. 依「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警勤區員警對無記事人口,應視治安狀況及實際需要實施訪查,置重點於下列哪些人口,並每月至少聯繫訪查 1 次?(A)各級民意代表 (B)民防人員(C)社區(大樓)

【評論內容】第58點

  警勤區員警應經常聯繫各級民意代表、村里鄰長、公寓大廈管理員、守望相助人員及熱心治安人士,促進相互認識與瞭解,籲請共同建立轄區治安防衛空間。

【評論主題】34. 巡邏勤務應視轄區之下列那些情形?再分別採用步巡、車巡、騎巡、船巡、空中巡邏等方式實施之。(A)人口 (B)治安(C)地理 (D)通訊(E)交通

【評論內容】

第13條(巡邏勤務之實施)

nn  巡邏勤務應視轄區面積及治安、地理、交通情形,分別採用步巡、車巡、騎巡、船巡、空中巡邏等方式實施之。 

【評論主題】33. 依「警察分駐所派出所設置基準」規定,分駐(派出)所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者」,得重新評估,規劃調整設置?(A)治安狀況複雜,難以全盤掌控者(B)轄區各類案件急遽增加者(C)行政區域調整,認有必要

【評論內容】第5點

  分駐所、派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重新評估,規劃調整設置:   (一)警勤區數眾多且轄區工作繁重,顯難有效督導管理者。   (二)轄區各類案件急遽增加者。   (三)交通狀況複雜,難以全盤掌控者。   (四)因應轄區發展趨勢,認有必要者。   (五)行政區域調整,認有必要者。

【評論主題】22. 根據「警察勤務條例」的規定,有關警察勤務的實施,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應晝夜執行,普及轄區 (B)勤務方式應視需要互換,使每人普遍輪流服勤(C)勤務時間必須循環銜接不留空隙 (D)分派勤務,

【評論內容】

第15條(勤務時間及劃分)

  服勤人員每日勤務以八小時為原則;必要時,得視實際情形酌量延長之。

【評論主題】24. 警察分局在警察勤務機構之地位為何?(A)勤務規劃機構 (B)組合警勤區(C)勤務監督機構 (D)重點性勤務執行機構(E)勤務的基本單位

【評論內容】

第9條(警察分局之任務)

nn

  警察分局為勤務規劃監督及重點性勤務執行機構,負責規劃、指揮、管制、督導及考核轄區各勤務執行機構之勤務實施,並執行重點性勤務。

【評論主題】18. 依「警察機關受理報案 e 化平台作業要點」規定,ㄧ般刑案作業系統所列舉之作業項目,不包括下列哪一項?(A)筆錄製作 (B)四聯單製作(C)一般刑事案件受理 (D)刑事紀錄表輸入

【評論內容】一般刑案作業系統:一般刑事案件受理、筆錄製作、報案三聯單n 製作及刑案紀錄表輸入等作業。

【評論主題】24.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有關人員查證其身分,不包括下列哪一項?(A)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B)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C)滯留於有事實足認

【評論內容】

第6條(身分查證)

nn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D)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 (C)  五、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 (A)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B)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警察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於營業時間為之,並不得任意妨礙其營業。

【評論主題】25.勤查系統之「警勤區記事簿」註記有犯案資料人口或治安顧慮人口等特別資料,由警勤區員警負責查記保持常新,其內容不包括下列哪一項?(A)記事卡 (B)警勤區交接登記表(C)家戶訪查記事卡目錄 (D)社

【評論內容】

警勤區記事簿註記有犯案資料人口或治安顧慮人口等特別資料,由警勤區員警負責查記保持常新,按戶卡頁次順序裝訂成冊(活頁),其裝訂次序如下: 

  (一)封面。   (二)警勤區交接登記表。   (三)記事卡目錄(附件二十四),依村里鄰次序編管。   (四)記事卡,資料來源如下:  

【評論主題】21.有關汽車駕駛人,有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15 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 0.03 以上者,不得駕車,係規定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下列哪一條條文中?(A)第

【評論內容】第114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駕車:   一、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   二、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一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三以上。   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管制藥品。   四、患病影響安全駕駛。   五、計程車駕駛人未向警察機關請領執業登記證,或雖已領有而未依規定放置車內指定之插座。

【評論主題】19.在警察勤務運作原理中,學者 Issacs 在 1967 年研究中所發現的「TAP 理論」(Time of Arrivalof Police, TAP;警察到達時間理論),屬於下列哪一項原理?(A

【評論內容】

「警察到達時間理論」(Time of Arrival of Police,簡稱TAP)。.要求警察勤務要遵守【迅速原理】。.警察愈早到達犯罪現場,則逮捕犯罪人之機會愈大。.當警方反應之時間愈短,歹徒侵入之時間愈長,則嚇阻犯罪之作用愈大。.TAP可分成三個時程: →獲知時間、 →報案時間、 →警察反應時間。

【評論主題】18.對喝酒已泥醉,且在馬路上胡亂指揮交通之人民,下列處置何者正確?(A)得施以管束,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 (B)得施以管束,但不得對其使用警銬(C)不得施以管束,應通知其親友帶回保護 (D)不得施以

【評論內容】

第19條(得為管束之情形)

  警察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管束: 

nnnn

  一、瘋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   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   三、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   四、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防危害。   警察為前項管束,應於危險或危害結束時終止管束,管束時間最長不得逾二十四小時;並應即時以適當方法通知或交由其家屬或其他關係人,或適當之機關(構)或人員保護。   警察依第一項規定為管束時,得檢查受管束人之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第20條(使用警銬或戒具之情形)

nn

  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

【評論主題】2.下列何者不是勤務督導的目的?(A)激勵工作士氣 (B)指導工作方法 (C)考核勤務績效 (D)樹立領導威望

【評論內容】

第26條(督導及獎懲)

nn  各級警察機關為激勵服勤人員工作士氣,指導工作方法及考核勤務績效,應實施勤務督導及獎懲。   黎明、黃昏、暴風、雨、雪、重要節日及特殊地區,應加強勤務督導。 

【評論主題】10. 警察發現治安顧慮人口查訪對象有違法之虞時,下列處置何者正確?(A)逕行逮捕 (B)逕行拘提(C)強制帶至勤務處所管束 (D)應以勸告或其他適當方法,促其不再犯

【評論內容】

第8條

nn

  警察發現查訪對象有違法之虞時,應以勸告或其他適當方法,促其不再犯。

【評論主題】1.下列何者為聯合勤前教育之實施單位?(A)警察局 (B)警察分局 (C)分駐所 (D)派出所

【評論內容】

第24條(勤前教育之種類)

nn

  勤務執行前,應舉行勤前教育,其種類區分如下:   一、基層勤前教育:以分駐所、派出所為實施單位。   二、聯合勤前教育:以分局為實施單位。   三、專案勤前教育:於執行專案或臨時特定勤務前實施。

【評論主題】1.依據「警察勤務條例」第 8 條之規定,警察局於必要時,得設下列何種勤務機構,在特定地區執行守護任務?(A)機動派出所 (B)警衛派出所 (C)勤務隊(組) (D)警察駐在所

【評論內容】

第8條(勤務隊及警衛派出所)

nn

  直轄市、縣(市)警察機關,於都市人口稠密或郊區治安特殊區域,因應警察設備情況及警力需要,得集中機動使用,免設分駐所、派出所,將勤務人員集中於警察分局,編為勤務隊(組),輪流服勤。   警察局於必要時,得設警衛派出所,在特定地區執行守護任務。

【評論主題】1 分駐所、派出所設置或裁併,係由下列那一個機關核准調整?(A)行政院 (B)內政部 (C)內政部警政署 (D)該管地方政府

【評論內容】

分駐所、派出所經該管地方政府核准調整設置後,該管警察局應報內政部警政署備查。

【評論主題】5. 依據「警察勤務區勤務規範」規定,有關辦理警察勤務區劃分與檢討調整之權責分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由警察局定期檢討調整,交付實施(B)由派出所規劃調整,報經分局轉請警察局核定後實施(C)由分局

【評論內容】第6點

  警勤區之劃設,應考量整體情況,由警察分局定期檢討調整。劃設時,應參酌警力分配、社區居民意見及下列要素辦理:   (一)人口疏密:以當前轄區總戶口及人口數除以所有警勤區數為基準,每個警勤區以不逾二千人口或五百戶為原則。   (二)配合自治區域:於不割鄰之情形下,以一村里劃設一警勤區為原則。村里過小者,得以二以上村里劃設一警勤區;村里過大者,得將一村里劃設二警勤區。   (三)地區特性:包括區域別、金融機構、重要機關、學校、團體、特殊場所、特定營業場所等特性。   (四)治安狀況:最近六個月內每一警勤區所發生治安事故之統計數,包括重大及一般刑案、違法(規)案件等。   (五)交通狀況:妨害交通事件(故)、交通繁雜或交通及通訊良窳等。   (六)面積大小:面積之計算,以實際勤區查察地區之實際面積定之。

【評論主題】10.依「警察分駐所派出所設置基準」,分駐所、派出所之設置,下列哪一項規定較適當?○1轄區以不跨越鄉(鎮、市、區)為原則;○2轄區以不分割村里自治區域為原則;○3轄區以不分割鄰為原則;○4轄區內應有二

【評論內容】

分駐所、派出所依下列規定設置:   (一)轄區內應有二個以上警察勤務區(以下簡稱警勤區)。   (二)轄區以不跨越鄉(鎮、市、區)為原則。   (三)轄區以不分割村里自治區域為原則。 

【評論主題】10.依「警察分駐所派出所設置基準」,分駐所、派出所之設置,下列哪一項規定較適當?○1轄區以不跨越鄉(鎮、市、區)為原則;○2轄區以不分割村里自治區域為原則;○3轄區以不分割鄰為原則;○4轄區內應有二

【評論內容】

分駐所、派出所依下列規定設置:   (一)轄區內應有二個以上警察勤務區(以下簡稱警勤區)。   (二)轄區以不跨越鄉(鎮、市、區)為原則。   (三)轄區以不分割村里自治區域為原則。 

【評論主題】40.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6、7 條規定,警察於公共場所、合法進入之場所、路段及管制站等,為查證人民之身分,得採取下列哪些必要措施,其係為條文所列舉者?(A)攔停車 (B)詢問國籍(C)攔停船

【評論內容】

第7條(查證身分必要措施)

nn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評論主題】34. 巡邏勤務應視轄區之下列那些情形?再分別採用步巡、車巡、騎巡、船巡、空中巡邏等方式實施之。(A)人口 (B)治安(C)地理 (D)通訊(E)交通

【評論內容】

第13條(巡邏勤務之實施)

nn  巡邏勤務應視轄區面積及治安、地理、交通情形,分別採用步巡、車巡、騎巡、船巡、空中巡邏等方式實施之。 

【評論主題】33. 依「警察分駐所派出所設置基準」規定,分駐(派出)所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者」,得重新評估,規劃調整設置?(A)治安狀況複雜,難以全盤掌控者(B)轄區各類案件急遽增加者(C)行政區域調整,認有必要

【評論內容】第5點

  分駐所、派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重新評估,規劃調整設置:   (一)警勤區數眾多且轄區工作繁重,顯難有效督導管理者。   (二)轄區各類案件急遽增加者。   (三)交通狀況複雜,難以全盤掌控者。   (四)因應轄區發展趨勢,認有必要者。   (五)行政區域調整,認有必要者。

【評論主題】36. 依「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警勤區員警對無記事人口,應視治安狀況及實際需要實施訪查,置重點於下列哪些人口,並每月至少聯繫訪查 1 次?(A)各級民意代表 (B)民防人員(C)社區(大樓)

【評論內容】

第3條

nn

  警察實施查訪項目如下:   一、查訪對象之工作、交往及生活情形。   二、其他有助於維護社會治安及防制查訪對象再犯之必要資料。

【評論主題】36. 依「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警勤區員警對無記事人口,應視治安狀況及實際需要實施訪查,置重點於下列哪些人口,並每月至少聯繫訪查 1 次?(A)各級民意代表 (B)民防人員(C)社區(大樓)

【評論內容】第58點

  警勤區員警應經常聯繫各級民意代表、村里鄰長、公寓大廈管理員、守望相助人員及熱心治安人士,促進相互認識與瞭解,籲請共同建立轄區治安防衛空間。

【評論主題】24. 警察分局在警察勤務機構之地位為何?(A)勤務規劃機構 (B)組合警勤區(C)勤務監督機構 (D)重點性勤務執行機構(E)勤務的基本單位

【評論內容】

第9條(警察分局之任務)

nn

  警察分局為勤務規劃監督及重點性勤務執行機構,負責規劃、指揮、管制、督導及考核轄區各勤務執行機構之勤務實施,並執行重點性勤務。

【評論主題】22. 根據「警察勤務條例」的規定,有關警察勤務的實施,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應晝夜執行,普及轄區 (B)勤務方式應視需要互換,使每人普遍輪流服勤(C)勤務時間必須循環銜接不留空隙 (D)分派勤務,

【評論內容】

第15條(勤務時間及劃分)

  服勤人員每日勤務以八小時為原則;必要時,得視實際情形酌量延長之。

【評論主題】18. 依「警察機關受理報案 e 化平台作業要點」規定,ㄧ般刑案作業系統所列舉之作業項目,不包括下列哪一項?(A)筆錄製作 (B)四聯單製作(C)一般刑事案件受理 (D)刑事紀錄表輸入

【評論內容】一般刑案作業系統:一般刑事案件受理、筆錄製作、報案三聯單n 製作及刑案紀錄表輸入等作業。

【評論主題】21.有關汽車駕駛人,有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15 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 0.03 以上者,不得駕車,係規定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下列哪一條條文中?(A)第

【評論內容】第114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駕車:   一、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   二、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一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三以上。   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管制藥品。   四、患病影響安全駕駛。   五、計程車駕駛人未向警察機關請領執業登記證,或雖已領有而未依規定放置車內指定之插座。

【評論主題】24.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有關人員查證其身分,不包括下列哪一項?(A)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B)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C)滯留於有事實足認

【評論內容】

第6條(身分查證)

nn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D)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 (C)  五、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 (A)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B)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警察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於營業時間為之,並不得任意妨礙其營業。

【評論主題】25.勤查系統之「警勤區記事簿」註記有犯案資料人口或治安顧慮人口等特別資料,由警勤區員警負責查記保持常新,其內容不包括下列哪一項?(A)記事卡 (B)警勤區交接登記表(C)家戶訪查記事卡目錄 (D)社

【評論內容】

警勤區記事簿註記有犯案資料人口或治安顧慮人口等特別資料,由警勤區員警負責查記保持常新,按戶卡頁次順序裝訂成冊(活頁),其裝訂次序如下: 

  (一)封面。   (二)警勤區交接登記表。   (三)記事卡目錄(附件二十四),依村里鄰次序編管。   (四)記事卡,資料來源如下:  

【評論主題】10. 警察發現治安顧慮人口查訪對象有違法之虞時,下列處置何者正確?(A)逕行逮捕 (B)逕行拘提(C)強制帶至勤務處所管束 (D)應以勸告或其他適當方法,促其不再犯

【評論內容】

第8條

nn

  警察發現查訪對象有違法之虞時,應以勸告或其他適當方法,促其不再犯。

【評論主題】19.在警察勤務運作原理中,學者 Issacs 在 1967 年研究中所發現的「TAP 理論」(Time of Arrivalof Police, TAP;警察到達時間理論),屬於下列哪一項原理?(A

【評論內容】

「警察到達時間理論」(Time of Arrival of Police,簡稱TAP)。.要求警察勤務要遵守【迅速原理】。.警察愈早到達犯罪現場,則逮捕犯罪人之機會愈大。.當警方反應之時間愈短,歹徒侵入之時間愈長,則嚇阻犯罪之作用愈大。.TAP可分成三個時程: →獲知時間、 →報案時間、 →警察反應時間。

【評論主題】18.對喝酒已泥醉,且在馬路上胡亂指揮交通之人民,下列處置何者正確?(A)得施以管束,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 (B)得施以管束,但不得對其使用警銬(C)不得施以管束,應通知其親友帶回保護 (D)不得施以

【評論內容】

第19條(得為管束之情形)

  警察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管束: 

nnnn

  一、瘋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   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   三、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   四、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防危害。   警察為前項管束,應於危險或危害結束時終止管束,管束時間最長不得逾二十四小時;並應即時以適當方法通知或交由其家屬或其他關係人,或適當之機關(構)或人員保護。   警察依第一項規定為管束時,得檢查受管束人之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第20條(使用警銬或戒具之情形)

nn

  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

【評論主題】2.下列何者不是勤務督導的目的?(A)激勵工作士氣 (B)指導工作方法 (C)考核勤務績效 (D)樹立領導威望

【評論內容】

第26條(督導及獎懲)

nn  各級警察機關為激勵服勤人員工作士氣,指導工作方法及考核勤務績效,應實施勤務督導及獎懲。   黎明、黃昏、暴風、雨、雪、重要節日及特殊地區,應加強勤務督導。 

【評論主題】4.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於路檢勤務中,需將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身分時,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幾小時?(A)3 小時 (B)5 小時 (C)16 小時 (D)24 小時

【評論內容】

第7條(查證身分必要措施)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nnnn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評論主題】1.下列何者為聯合勤前教育之實施單位?(A)警察局 (B)警察分局 (C)分駐所 (D)派出所

【評論內容】

第24條(勤前教育之種類)

nn

  勤務執行前,應舉行勤前教育,其種類區分如下:   一、基層勤前教育:以分駐所、派出所為實施單位。   二、聯合勤前教育:以分局為實施單位。   三、專案勤前教育:於執行專案或臨時特定勤務前實施。

【評論主題】16.問題導向策略之 SARA 模式中,「根據所得資料,研擬及實施解決問題的措施」是屬於下列哪一階段?(A)Scanning (B)Analysis (C)Response (D)Assessment

【評論內容】

問題導向策略(Problem-Oriented Policing),整個策略大致可分為四諧段:掃描(Scanning)、分析(Analysis)、反應(Response)及評估(Assessment),簡稱為莎拉(SARA)模式,分述如下:

1.掃描階段:員警須辨識事端,以確定是否為警察要面對的(治安)問題。

2.分析階段:員警須從機關內、外之管道,蒐集各相關資訊,以便瞭解問題的範圍、性質與成因。

3.反應階段:是根據分析所得資料,研擬及實施解決問題的措施。

4.評估階段:估測反應問題後的成效,而這評量之結果,則可能被用來修改因應措施、蒐集更多資料、或者是從新界定問題。

【評論主題】1.依據「警察勤務條例」第 8 條之規定,警察局於必要時,得設下列何種勤務機構,在特定地區執行守護任務?(A)機動派出所 (B)警衛派出所 (C)勤務隊(組) (D)警察駐在所

【評論內容】

第8條(勤務隊及警衛派出所)

nn

  直轄市、縣(市)警察機關,於都市人口稠密或郊區治安特殊區域,因應警察設備情況及警力需要,得集中機動使用,免設分駐所、派出所,將勤務人員集中於警察分局,編為勤務隊(組),輪流服勤。   警察局於必要時,得設警衛派出所,在特定地區執行守護任務。

【評論主題】1 分駐所、派出所設置或裁併,係由下列那一個機關核准調整?(A)行政院 (B)內政部 (C)內政部警政署 (D)該管地方政府

【評論內容】

分駐所、派出所經該管地方政府核准調整設置後,該管警察局應報內政部警政署備查。

【評論主題】5. 依據「警察勤務區勤務規範」規定,有關辦理警察勤務區劃分與檢討調整之權責分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由警察局定期檢討調整,交付實施(B)由派出所規劃調整,報經分局轉請警察局核定後實施(C)由分局

【評論內容】第6點

  警勤區之劃設,應考量整體情況,由警察分局定期檢討調整。劃設時,應參酌警力分配、社區居民意見及下列要素辦理:   (一)人口疏密:以當前轄區總戶口及人口數除以所有警勤區數為基準,每個警勤區以不逾二千人口或五百戶為原則。   (二)配合自治區域:於不割鄰之情形下,以一村里劃設一警勤區為原則。村里過小者,得以二以上村里劃設一警勤區;村里過大者,得將一村里劃設二警勤區。   (三)地區特性:包括區域別、金融機構、重要機關、學校、團體、特殊場所、特定營業場所等特性。   (四)治安狀況:最近六個月內每一警勤區所發生治安事故之統計數,包括重大及一般刑案、違法(規)案件等。   (五)交通狀況:妨害交通事件(故)、交通繁雜或交通及通訊良窳等。   (六)面積大小:面積之計算,以實際勤區查察地區之實際面積定之。

【評論主題】14. 依據「警察勤務條例」規定,勤務交接時間由下列哪一個機關定之?(A)警察分局(B)警察局(C)內政部警政署(D)內政部

【評論內容】

  每日勤務時間為二十四小時,其起迄時間自零時起至二十四時止。零時至六時為深夜勤,十八時至二十四時為夜勤,餘為日勤。勤務交接時間,由警察局定之。 

【評論主題】8.依「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對屢查不遇治安顧慮人口,應以書面或電話與受查訪人約定時間查訪,如受查訪人行蹤不明,應通報下列何項作為?(A)行方不明(B)協尋(管)(C)戶籍地警察機關查訪(D)

【評論內容】

對屢查不遇治安顧慮人口,應以書面或電話與受查訪人約定時間查訪,如受查訪人行蹤不明,應通報協尋(管)。勤區查察遇有他轄治安顧慮人口時,應輸入勤區查察處理系統,建立暫住人口戶卡片(附件八),並依記事分類人口執行查訪。經設定為暫住人口者,由系統自動比對、通報戶籍地警察機關。   戶籍被逕遷至戶政事務所或監獄者,戶籍地警勤區員警對戶內人口每三個月與上述機關(連繫窗口人員)保持聯繫,並註記相關簿冊替代訪查。

【評論主題】10.依「警察分駐所派出所設置基準」,分駐所、派出所之設置,下列哪一項規定較適當?○1轄區以不跨越鄉(鎮、市、區)為原則;○2轄區以不分割村里自治區域為原則;○3轄區以不分割鄰為原則;○4轄區內應有二

【評論內容】

分駐所、派出所依下列規定設置:   (一)轄區內應有二個以上警察勤務區(以下簡稱警勤區)。   (二)轄區以不跨越鄉(鎮、市、區)為原則。   (三)轄區以不分割村里自治區域為原則。 

【評論主題】10.依「警察分駐所派出所設置基準」,分駐所、派出所之設置,下列哪一項規定較適當?○1轄區以不跨越鄉(鎮、市、區)為原則;○2轄區以不分割村里自治區域為原則;○3轄區以不分割鄰為原則;○4轄區內應有二

【評論內容】

分駐所、派出所依下列規定設置:   (一)轄區內應有二個以上警察勤務區(以下簡稱警勤區)。   (二)轄區以不跨越鄉(鎮、市、區)為原則。   (三)轄區以不分割村里自治區域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