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汽車駕駛人,於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汽車經檢測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應如何處罰?
(A) 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及再吊扣其駕駛執照
(B) 處最高新臺幣六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及再吊扣其駕駛執照
(C) 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D) 處最高新臺幣九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11518
統計:A(13),B(3),C(20),D(155),E(0)

用户評論

【用戶】JASON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D處最高新臺幣九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用戶】積沙成塔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nn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5條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n)nn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汽車駕駛人有前項應受吊扣情形時,駕駛營業大客車者,吊銷其駕駛執照;因而肇事且附載有未滿十二歲兒童之人者,按其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加倍處分。汽車駕駛人於五年內違反第一項規定二次以上者,處新臺幣九...

【用戶】Grace Hu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名  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11 月 16 日第 35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汽車駕駛人有前項應受吊扣情形時,駕駛營業大客車者,吊銷其駕駛執照;因而肇事且附載有未滿十二歲兒童之人者,按其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加倍處分。汽車駕駛人於五年內違反第一項規定二次以上者,處新臺幣九萬元罰鍰,並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