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臺灣生產泡麵的兩大龍頭公司,擬進行結合行為,遭到公平交易委員會以廠商結合後市場占有率過高為由禁止,相關廠商則認為政府干預太多會影響市場競爭秩序。下列何者可能是政府禁止其結合行為的主要理由?
(A)政府限制廠商結合,有助於達到平均分配所得,縮小貧富差距
(B)干預廠商的結合行為,也能算是尊重市場「看不見的手」自由運作
(C)全面介入經濟活動是政府的職能,方可使資源公平且有效利用
(D)壟斷市場形成市場失靈,故政府在必要時應維持公平競爭秩序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31596
統計:A(14),B(60),C(31),D(1430),E(0)

用户評論

Andy Lian】評論

政府干預~就不算"看不見的手"了所以B是錯的

珍會聊天,快點練習!】評論

看不見的手估且想成市場價格你不需去干預,市場價格自然會依競爭、供需平衡等因素而有一定的價格在那(賣高消費者不買,賣低生意人不賣)政府介入,就會破壞此自然法則(龍頭結合有點像魚越來越大,而其它小廠商就像蝦米一樣越來越小,小蝦米終究會不敵大魚而掛掉。當市場上剩下這隻大魚,那價錢也就隨大魚喊了,反正沒人競爭,民眾有需求,就算覺得貴還是得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