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李小姐遺失了她的郵政儲金帳戶提款印鑑,在她未辦妥掛失止付前,帳戶被他人提領了一筆錢,如中華郵政公司對該筆提款給付已依規定程序,並已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則中華郵政公司於該給付之責任為何?
(A)如是冒領,就應負責任
(B)即使是冒領,亦不負責任
(C)不論是否為冒領,均應負責任
(D)責任不確定,需法院裁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36355
統計:A(191),B(10681),C(304),D(231),E(0)

用户評論

【用戶】Taickbin Ch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 十五 條 儲戶提取存款之憑證或印鑑遺失時,應向中華郵政公司辦理掛失止付;在儲戶未辦妥掛失止付前,中華郵政公司對於依規定程序並已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所為之給付,縱係冒領,亦不負責任。

【用戶】Grace Hu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名  稱:郵政儲金匯兌法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第 15 條   儲戶提取存款之憑證或印鑑遺失時,應向中華郵政公司辦理掛失止付;在儲戶未辦妥掛失止付前,中華郵政公司對於依規定程序並已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所為之給付,縱係冒領,亦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