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我國憲法列舉中央與地方雙方管轄的事項,若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依據憲法第 111 條,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遇有爭議時,則:
(A)由行政院解決
(B)由立法院解決
(C)由總統召集協商解決
(D)由司法院大法官解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64398
統計:A(43),B(292),C(7),D(10),E(0)

用户評論

【用戶】waste36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憲法111條..前略..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

【用戶】Elsa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除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零九條及第一百十條列舉事項外,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