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5 下列有關金融從業人員從事保險招攬所用的文宣、廣告、簡介、商品說明書及建議書等文書,何者為是?
(A)應標明所屬公司之名稱
(B)內容應與保險公司報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之保險單條款、費率及要保書等文件相符
(C)經所屬公司核可同意使用,其內容並應符合主管機關訂定之資訊揭露規範
(D)以上皆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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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i】評論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 16 條:業務員從事保險招攬所用之文宣、廣告、簡介、商品說明書及建議書等文書,應標明所屬公司之名稱,所屬公司為代理人、經紀人或銀行者並應標明往來保險業名稱,並不得假借其他名義、方式為保險之招攬。前項文宣、廣告、簡介、商品說明書及建議書等文書之內容,應與保險業報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之保險單條款、費率及要保書等文件相符,且經所屬公司核可同意使用,其內容並應符合主管機關訂定之資訊揭露規範。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司或銀行所屬業務員使用之文宣、廣告、簡介、商品說明書及建議書等文書應經其往來保險業提供或同意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