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依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交易其於 105 年 1 月 1 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關於其房地交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當年度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減除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採分離課稅,不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
(B)其交易所得額為負者,得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但不得減除土地漲價總數額
(C)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不得列為成本費用
(D)當年度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減除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為負數者,以零計算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18033
統計:A(316),B(112),C(64),D(38),E(0)

用户評論

annie】評論

第 24-5 條 營利事業當年度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減除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餘額為負數者,以零計算;其交易所得額為負者,得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但不得減除土地漲價總數額。 前項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指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後之餘額。但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不得列為成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