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1 關於娛樂稅稅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稅法只訂定最高稅率,實際徵收率由地方政府訂定(B)稅法只訂定最低稅率,實際徵收率由地方政府訂定(C)稅法只訂定最高稅率,實際徵收率由財政部訂定(D)稅法

【評論內容】娛樂稅法第六條,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視地方實際情形,在前條規定稅率範圍內,分別規定娛樂稅徵收率,提經直轄市及縣市民意機關通過,報請或層轉財政部核備。

【評論主題】21 關於娛樂稅稅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稅法只訂定最高稅率,實際徵收率由地方政府訂定(B)稅法只訂定最低稅率,實際徵收率由地方政府訂定(C)稅法只訂定最高稅率,實際徵收率由財政部訂定(D)稅法

【評論內容】娛樂稅法第六條,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視地方實際情形,在前條規定稅率範圍內,分別規定娛樂稅徵收率,提經直轄市及縣市民意機關通過,報請或層轉財政部核備。

【評論主題】32 所得稅法第 43 條之 1 所稱營利事業與國內外其他營利事業具有從屬關係,或直接間接為另一事業所有或控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營利事業直接或間接持有另一營利事業有表決權之股份或資本額,超過該

【評論內容】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第三條:第 3 條 本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所稱營利事業與國內外其他營利事業具有從屬關係, 或直接間接為另一事業所有或控制,指營利事業相互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一、營利事業直接或間接持有另一營利事業有表決權之股份或資本額,超 過該另一營利事業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百分之二十 以上。 二、營利事業與另一營利事業直接或間接由相同之人持有或控制之已發行 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各達百分之二十以上。 三、營利事業持有另一營利事業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百分比為 最高且達百分之十以上。

【評論主題】16 依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交易其於 105 年 1 月 1 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關於其房地交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當年度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減除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

【評論內容】第 24-5 條 營利事業當年度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減除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餘額為負數者,以零計算;其交易所得額為負者,得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但不得減除土地漲價總數額。 前項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指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後之餘額。但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不得列為成本費用。

【評論主題】12 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則扣繳義務人應於何時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A)當月 10 日前 (B)代扣稅款之日起 10 日內(C)次月 10 日前 (D)次月 15 日前

【評論內容】第 92 條 第八十八條各類所得稅款之扣繳義務人,應於每月十日前將上一月內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一年內扣繳各納稅義務人之稅款數額,開具扣繳憑單,彙報該管稽徵機關查核;並應於二月十日前將扣繳憑單填發納稅義務人。每年一月遇連續三日以上國定假日者,扣繳憑單彙報期間延長至二月五日止,扣繳憑單填發期間延長至二月十五日止。但營利事業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或機關、團體裁撤、變更時,扣繳義務人應隨時就已扣繳稅款數額,填發扣繳憑單,並於十日內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評論主題】20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下列有關房屋稅稅率之敘述,何者錯誤?(A)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之住家用房屋,為其房屋現值 1.2%(B)其他供住家用房屋,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 1.5%,最高不得超過

【評論內容】房屋稅第五條 房屋稅依房屋現值,按下列稅率課徵之: 一、住家用房屋: 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為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二;其他供住家用者,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五,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三點六。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 二、非住家用房屋: 供營業、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者,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三,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五;供人民團體等非營業使用者,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五,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二點五。

【評論主題】17 下列有關連帶債務之敘述,何者正確?(A)凡是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受確定判決,對其他債務人亦生效力 (B)連帶債務得基於當事人間默示之意思表示而發生 (C)債務人中之一人為代物清償,他債務人亦同免

【評論內容】A-第 275 條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受確定判決,而其判決非基於該債務人之個人關係者,為他債務人之利益,亦生效力。

【評論主題】36 依貨物稅條例規定,使用汽油為燃料之各類車輛之貨物稅稅率,基於節約能源考量,以下列何者最低?(A)機車 (B)汽缸排氣量 2,000 立方公分以下之小客車(C)汽缸排氣量 2,001 立方公分以上

【評論內容】貨物稅條例第12條 第 12 條 車輛類之課稅項目及稅率如左: 一、汽車: 凡各種機動車輛、各種機動車輛之底盤及車身、牽引車及拖車均屬之。 (一)小客車: 凡包括駕駛人座位在內,座位在九座以下之載人汽車均屬之。 1.汽缸排氣量在二千立方公分以下者,從價徵收百分之二十五。 2.汽缸排氣量在二千零一立方公分以上者,從價徵收百分之三十五。但自本條文修正施行日起第六年之同一日起稅率降為百分之三十。 (二)貨車、大客車及其他車輛,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但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五日起五年內購買低底盤公共汽車、天然氣公共汽車、油電混合動力公共汽車、電動公共汽車、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該等汽車應徵之貨物稅。 (三)供研究發展用之進口車輛,附有特殊裝置專供公共安全及公共衛生目的使用之特種車輛、郵政供郵件運送之車輛、裝有農業工具之牽引車、符合政府規定規格之農地搬運車及不行駛公共道路之各種工程車免稅。 二、機車: 凡機器腳踏車、機動腳踏兩用車及腳踏車裝有輔助原動機者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七。

【評論主題】15 若當事人無特別約定,依民法第 550 條規定,以下何者並非委任關係當然消滅之事由?(A)委任人死亡 (B)受任人破產 (C)委任人喪失行為能力 (D)受任人行蹤不明

【評論內容】第 550 條 委任關係,因當事人一方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而消滅。但契約另有訂定,或因委任事務之性質不能消滅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11.關於債務人與其履行輔助人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除契約另有訂定外,履行輔助人應自行負責,債務人無庸對其行為負責(B)履行輔助人關於債之履行有故意或過失之行為時,除契約另有訂定外,即視為

【評論內容】第 224 條 債務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關於債之履行有故意或過失時,債務人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但當事人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3.下列關於消滅時效不完成的敘述,何者錯誤?(A)因天災以致不能中斷者,自妨礙事由消滅起1 個月內時效不完成(B)限制行為能力人,對於其法定代理人之權利,於代理關係消滅6 個月內,其時效不完成(C)夫

【評論內容】第 142 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對於其法定代理人之權利,於代理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

【評論主題】21 關於娛樂稅稅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稅法只訂定最高稅率,實際徵收率由地方政府訂定(B)稅法只訂定最低稅率,實際徵收率由地方政府訂定(C)稅法只訂定最高稅率,實際徵收率由財政部訂定(D)稅法

【評論內容】娛樂稅法第六條,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視地方實際情形,在前條規定稅率範圍內,分別規定娛樂稅徵收率,提經直轄市及縣市民意機關通過,報請或層轉財政部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