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ㄊㄊ】評論
所得稅法第17條第2項
【annie】評論
是不是遺贈稅第17條第二項才對呢?
【艷陽思寒】評論
第 17 條左列各款,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一、被繼承人遺有配偶者,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四百萬元。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或非中華民國國民者,不適用前項第一款至第七款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