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戊納稅義務人 103 年獲有非自行出版版稅收入新臺幣 700,000 元,實際成本及費用無可考,惟得減 除必要成本及費用 30%,依所得稅法第 4 條及 103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說明之規定,計算 103 年 申報執行業務所得應為新臺幣多少元?
(A) 364,000 元
(B) 490,000 元
(C) 700,000 元
(D)以上皆非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81395
統計:A(293),B(97),C(9),D(10),E(0)

用户評論

annie】評論

(700000-180000)*(1-30%)=364000

bruinming】評論

請問18萬怎麼來的 ?

lin093】評論

所得稅法第4條免納所得稅:二十三、個人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之鐘點費之收入。但全年合計數以不超過十八萬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