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刑法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何種資格?
(A)選舉、罷免之資格
(B)為公務員、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C)創制、複決之資格
(D)為教師之資格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14431
統計:A(354),B(5215),C(109),D(25),E(0)

用户評論

小人兒大冒險 ʕ•͡ᴥ•ʔ】評論

刑法第36條從刑為褫奪公權。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一、為公務員之資格。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Cc】評論

新刑法已經刪掉四權,所以AC沒有。

阿偉】評論

褫奪公權=不能當公務員 不能當公職人員但可以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