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hen Hong We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第 2 條 本法用詞之定義如下:一、地方自治團體:指依本法實施地方自治,具公法人地位之團體。省政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省為非地方自治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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