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6負輔助載運郵件責任者,有下列何種情事之罰則適用?
(A)無正當事由拒絕載運郵件,應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B)故意延誤載運郵件,應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C)負載運郵件者之服務人員犯偽造、變造郵政認知證加重其刑
(D)以上皆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17772
統計:A(14),B(5),C(10),D(692),E(0)

用户評論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依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負輔助載運郵件責任者,有下列情事之一時,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一、無正當事由拒絕載運郵件。二、故意延誤載運郵件

【用戶】Grace Hu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郵政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12 月 05 日生效狀態:※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連結舊法規內容本法 107.12.05   修正之第 4、6、14、19、29、31、40  條條文、增訂之第 5-1、6-1 條條文及刪除之第 30、46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第 36 條意圖供行使之用,而(C)偽造、變造郵政認知證、國際回信郵票券或其他表示郵資已付符誌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行使前項偽造、變造之物,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或交付於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供重複行使之用,而於郵票、明信片及特製郵簡之印花或表示郵資已付符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