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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人民因執行機關依法實施即時強制,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特別損失時,根據行政執行法之規定,得請求機關進行:
(A)賠償
(B)補償
(C)保險給付
(D)免除公共債務

參考答案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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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關鍵字:依法→補償違法→補償22.22 人民因執行機關依法實施即時強制,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特別損失時,根據行政執行法之 規定,得請求機關進行:(A)賠償→違法(B)補償→依法(C)保險給付(D)免除公共債務第41條(即時強制而致損失得請求補償)  ﹝1﹞人民因執行機關依法實施即時強制,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特別損失時,得請求補償。但因可歸責於該人民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2﹞前項損失補償,應以金錢為之,並以補償實際所受之特別損失為限。  ﹝3﹞對於執行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4﹞損失補償,應於知有損失後,二年內向執行機關請求之。但自損失發生後,經過五年者,不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