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cardo Cocc】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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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5.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 (A)100萬 (B)110萬 (C)200萬 (D)224萬 。修改成為5.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 (A)100萬 (B)110萬 (C)200萬 (D)220萬 。
【黄俊威】評論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中規定: